一名初中生被十几人殴打,并被刀刺死。校园霸凌被判8年

分类:网校动态日期:2024-10-02 11:04:05人气:


辱骂、拳打脚踢、持刀挑衅,12小时内被殴打两次的陈浩瀚已经无法忍受。在十几人包围的死角里,他向对面的“领头羊”李尚可挥拳而下。一刀,然后仓皇而逃。

判决结果显示,李尚科持刀追赶约10米后倒地。他被送往医院后于当天死亡。陈浩瀚逃到附近的治安哨所,被医院救出,才保住了性命。他被诊断为重伤二级。

这起校园欺凌案件发生在2014年4月30日,李尚科、陈浩瀚都是贵州瓮安四中的初中生。

事后,瓮安警方和法院均认定“受害人主动挑衅,有明显过错”。

2014年8月29日,瓮安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浩瀚有期徒刑八年。陈浩瀚上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黔南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陈浩瀚的父母已经投诉。林立红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此前向贵州省高院的申诉已被驳回,目前正在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她表示,陈浩瀚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承担责任。刑事责任。

2019年3月20日,新京报记者与瓮安县公安局几名工作人员讨论校园治安问题。一位接近案件的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当时“正当防卫”的法律概念尚不明确,相关案例也不足。截至目前,此案充其量只是过度辩护,无法判决(按照原来的结果)。 3月21日,瓮安县法院回复新京报记者称,警方上述说法与实际情况相符,目前对该案的判决可能会有不同的结果。

图为贵州省瓮安四中。新京报记者韩如雪摄

争吵导致“吵架”

一把刀从五楼落下,击中两栋教学楼之间的空地。多名学生告诉新京报记者,上午课间,李尚科在教学楼内拿出一把夹刀。它比水果刀还要长,是校园里的管制刀。他的一个“弟弟”看到这一幕,立即把刀扔下了楼梯。

这一天是2014年4月30日,贵州瓮安四中数千名学生即将迎来五一假期。

15岁的初三六班陈浩瀚特别沉默。很多同学都知道原因。他刚刚和某人“吵架”了,就要来一场“单杀”。 “吵”就是争吵,“单杀”就是两个人各用一把刀打架。

和陈浩瀚吵架的是三年级十班的李尚科,今年也十五岁。他的家乡在瓮安县永和镇悦来村,距县城半小时车程。为了让他能在城里读初中,他的父母搬到县城租房子。我的父亲李鹏程小学没有毕业,我的母亲有十个姐妹,只读了小学一年级就辍学了。李尚科,一个诚实、木讷、学习成绩好的小学生,留在了悦来村村民的记忆中。县城的初中生李尚客一直跟着大哥阿龙到处走。

阿龙是四中毕业生,比李尚可还早几年。不少学生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在四中名气很大,经常打架,学校违纪的广播里也经常提到他的名字。阿龙是马路上来的,在四中附近街上的“虎英啤酒店”打工。这里成了他们经常聚会的地方。

金辉也是核心成员。和李尚可一样,他也是初三的学生。金辉从小学起就是校霸。他的很多同学都证实了这一点,“家里很有钱”。李尚恪“家贫无势”。让他脱颖而出的是他的“凶猛”。

阿龙声称自己和金辉、李尚可等人关系亲密,“就像兄弟一样”。他称呼李尚可为“可可”。

在老师和同学眼中,陈浩瀚是一个诚实的孩子,成绩很好,从不混入那些圈子。

远离并不意味着安全。 “那些人就是喜欢找麻烦。”陈浩瀚的同学林音音回忆说,他们经常随机选择要殴打的目标。 “像陈浩瀚这样的天选者,没有选择的余地,选择权就在对方,要么不战,要么战。” ”

陈浩瀚的多位同学告诉新京报记者,选拔具有随机性,这种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为校霸树立了权威。袭击者成群结队,被殴打的往往是单身且体弱的人。几次之后,强者变得更加强大。

陈浩瀚正在努力避免这场战斗。他想和同学商量取消。

那天早上在食堂排队的时候,李尚可踩到了陈浩瀚的脚,说道:“我喜欢踩它。”陈浩瀚反驳道,对方七八个人一起殴打了陈浩瀚。 “扯皮”就在此时发生了,或者说,陈浩瀚就这样被“选中”了。

琐碎的事情很容易成为校园案件的导火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下发的《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号,校园暴力案件中,55.12%是因争吵、轻微摩擦等琐事引发的。

在场的同学见状,连忙退开。此时,陈浩瀚已被打得脸色发青。食堂的阿姨看到了,骂他们不要打架,并向学校老师汇报了。直到下午放学后发生谋杀案,此事才得到重视。

冲突结束后,陈浩瀚坐下来吃饭,同伴却提醒他“不能吃饭”。食物里有白色的气泡,看起来就像人类的唾液。陈浩瀚扔掉了食物,准备回教室。

金惠按住陈浩瀚,在他的头上打了几下,意思是“这件事还没有结束”。

上午9点左右,陈浩瀚再次遭到殴打,这次是在教学楼走廊。七八个人围了过来。李尚可踢了陈浩瀚一脚,紧接着就是一巴掌。陈浩瀚退到了厕所门口。金辉从厕所里拿出扫帚,想要打陈浩瀚。在场的其他学生纷纷喊道:“不。”打”。

一名初中生被十几人殴打,并被刀刺死。校园霸凌被判8年

“但我们又不敢真正劝,只有势均力敌的人才敢劝。”林音音还记得当时的情况。暴力事件持续了约30分钟。这是广播体操的一次大课间休息。李尚可还没说完,还想“放学见”。

图为案发现场,李尚科与陈浩瀚“互相残杀”。 2019年3月18日拍摄。新京报记者韩如雪摄

《单杀》

中午放学,李尚可告诉陈浩瀚,下午放学要打架。

金徽道:“不如你们各人用刀单独杀戮吧。”金辉觉得李尚客比陈浩瀚矮,无法徒手取胜,所以只能“狠狠”比拼。陈浩瀚没有说话。 “他很被动”,林茵茵事后向新京报记者描述。

铃声响起,众人散去。

陈浩瀚找到了认识金辉的同学张峰,想让张峰帮忙求情,取消打斗。张峰留下一句话:“我看看。”

恐惧的情绪在陈浩瀚心中蔓延,像气球一样越吹越大。陈浩瀚的多位同学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当天下午上课迟到是为了躲避李尚科等人。

陈浩瀚打算放学后让表弟来接他,他和三个表弟就回福泉过五一。福泉是陈浩瀚的家乡。距离瓮安有两个小时的车程。如果我放学后立即离开,我就能及时回家吃晚饭。表弟赵安是瓮安一中的高三学生,步行到四中只需十分钟。

陈浩瀚依然被包围着。由于五一放假,瓮安四中当天没有最后一堂课。下午4 点45 分放学。赵安此时还在教室里。

躲在学校里并不能保证陈浩瀚的安全。 2019年3月20日,四中校园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石红芳告诉新京报记者,四中于2011年搬迁至现校区。瓮安一中(高中),学校现有教职员工。宿舍大多出租给外地人。这个遗留问题使得四中无法实现封闭式管理,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学校并不困难。

史主任介绍,直到2018年,学校才用273个监控摄像头覆盖了整个学校。此前,只有校门口、教学楼、宿舍楼门口有摄像头。

热衷打架的同学最清楚哪里没有摄像头,哪里最隐秘,比如花竹院的小巷。走出四中校门,穿过一条几百米长的小吃街,拐角处就是阿龙上班的生啤店。这条小巷宽约三步,长十余米,两侧都是高高的水泥墙,根本无法隐藏。如果小巷还解决不了,那么再往里走,就会有一片没有监控、行人稀少的空地。

从巷子到空地,两个人的单杀就这样开始了。下午放学,同学们怕陈浩瀚被堵住,林音音就带着四五个人远远地跟着他。一出教室,陈浩瀚就被金辉盯住了,金辉带他去了虎英啤酒店。

金辉后来向警方坦白,李尚客让阿龙帮忙殴打陈浩瀚,大家同时喝了一些冷饮。

陈浩瀚说表哥会来接他,李尚可答应等到五点三十分。如果多一个人的话,比赛会更加精彩。 “你的孩子会在5点30分之前死去。”在场的多位同学告诉新京报记者,李尚科曾多次发出威胁。

时间越来越近了。李尚可等十几个人在啤酒店脱掉校服,拖着陈浩瀚往花竹院的巷子里走。 “你(李尚可)不杀了他(陈浩瀚)就别来见我。”阿龙说道。陈浩瀚事后向警方供述中提到,多名目击现场的同学也向新京报记者证实。

没有人预料到最后的悲剧,即使预见到了,也没有人敢阻止。阿龙不能被冒犯,他很强大。刘猛和阿龙一起出去玩。他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回忆,事发当天下午,他收到短信要去看打斗,但他因不在瓮安而没有去。

按照刘猛的经验,阿龙这边大概有十人左右,气势强劲,而另一边就只有一个人,被打被羞辱,战斗就结束了。李尚科的母亲告诉新京报记者,李尚科打算在打架后回老家悦来村过周末。妈妈种了几棵藤蔓,等着他浇水。

林音音回忆道,巷子里,李尚可这边十几个人围住了陈浩瀚,外人看不到里面的具体情况。陈浩瀚在给警方的供述中提到,5点30分,如果表弟不来,李尚科每隔10秒就会踢自己一脚。我旁边有一个同学负责计时。

时间到了,李尚可拉着陈浩瀚来到了空地。陈浩瀚不断地打电话,希望表弟来接他。就在这时,四中学生秦良偷偷递给陈浩瀚一把夹刀,这刀和李尚可的差不多,可以折叠打开,长约15厘米。陈浩瀚把刀揣进口袋里。

起诉书显示,李尚科殴打了陈浩瀚,陈浩瀚拿出刀刺向李尚科胸部。李尚可冲上来,击杀了陈浩瀚的左背,陈浩瀚击杀了李尚可的胸口。陈浩瀚跑到外面,李尚可持刀追了他十多米,才倒地。陈浩瀚跑到县公安局中街治安亭投案自首。

尸检报告显示,李尚科右锁骨下缘有一处1.6厘米长的伤口,斜进入胸部,未损伤胸部器官;胸部右侧第三肋近端有一处1.7厘米长的伤口,伤口底部进入胸腔,造成心包破裂、心主动脉破裂。死者李尚科因利器刺破主动脉导致急性大量失血死亡。

上述两处伤口是陈浩瀚用“卡子刀”刺他两刀造成的。案卷显示,多位目击者称,李尚科第一次被刺伤,导致锁骨受伤。他也指着伤口道:“你想要哪一个?”然后就是和陈浩瀚的互杀。双方都被刺了一刀,李尚客也被刺了一刀。伤势在胸部,也就是尸检报告中所说的“致命伤”。

图为事发时李尚可与陈浩瀚发生冲突的花竹园巷。新京报记者韩如雪摄

一名初中生被十几人殴打,并被刀刺死。校园霸凌被判8年

1人死亡1人受伤

李尚可倒地后,在场的几名学生将他送往医院,向凡也在其中。他被送往街对面的大理医院。医生脱掉外套,露出胸口有一个嘴巴大小的伤口,正在渗血。去医院的路上,李尚可依然睁着眼睛看着金惠。向凡记得,到了医院的时候,看到李尚可呼出一口气。没过多久,他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发现自己的胸口已经没有血迹了。起伏。

陈浩瀚跑出封锁线后,在街角遇见了表弟赵安。赵安告诉新京报记者,当时陈浩瀚一直说,“有人在后面追我。”因为四中的校服是红黑相间的,所以衣服上的血迹看不出来,但陈浩瀚靠在他身上,衣服都湿了。的。赵安带着陈浩瀚来到一侧的保安哨所。值班警官还记得陈浩瀚无力的描述,“我在花竹院被杀了,我已经无法忍受了。”

陈浩瀚被送往附近的民康医院,诊断为左侧开放性气胸,左胸壁有刀伤。医院当场下达病危通知书。 “20分钟之内,如果不做手术,孩子就救不了了。”陈浩瀚的母亲李蓉回忆,当时在医院做手术时,几个染头发的孩子来到走廊上向陈浩瀚“报仇”。回头一看,还好陈浩瀚在手术室里。

经过紧急引流手术,陈浩瀚被送往医疗条件较好的瓮安县医院。醒来后,他知道李尚可已经死了。

李尚可的父亲李鹏程感觉上面有陈家的人,但又不清楚是谁。陈浩瀚保护了其他杀害李尚可的凶手。 “你不是孤军奋战,不然也不会撕破这么多衣服。”他说道。我记得李尚可的T恤下半部分被完全撕掉,孩子的肚子暴露在空气中。这是李尚可仅有的几件没有洗过的新衣服之一。李家人希望“查出所有凶手,严惩凶手”,否则他会感到委屈,儿子的生命就会丢失。

陈浩瀚的母亲李蓉也觉得对方背景雄厚,不然儿子也不会被判这么重的刑。 “孩子被欺负到了无助的地步。”丽蓉以为事情发生后,陈浩瀚还没有完全康复,还得回学校。他还和同学约好了考入北京的一所大学。才上学一天,陈浩瀚就不想去了。他害怕遭到报复,校园风波还在。

2014年6月4日是陈浩瀚的生日。七八个同学来到他家给他庆祝。那天,陈浩瀚唱起了自己最喜欢的张学友歌曲《每天多爱你一些》,以为一切都会过去。五天后,陈浩瀚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瓮安县公安局抓获。

疑点重重,案件侦破变得更加困难。李家人不愿意写谅解书,这与陈浩瀚的量刑有直接关系,也与瓮安对此事的处理有关。瓮安是一个大山深处的县城。 2008年,瓮安三中一名学生死亡,引发家属不满,引发群体性事件。县政府大楼被围困并被烧毁。事件发生后,瓮安市修建了“6·28”事件纪念馆,希望牢记这一事件的教训。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涉案信息显示,2014年5月2日,陈氏家族与李氏家族达成协议,陈氏家族向李氏家族支付丧葬费11万元,李氏家族向李氏家族支付丧葬费。会将尸体火化。 5月3日下午,在瓮安市公安局主持下,瓮水办事处、永和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场,陈家人向死者家属致歉。

“我们没有协议,也没有收据。我们把钱付给政府,政府派人去和死者家属商量,后来才通知我们协议。”李蓉告诉新京报记者,“11万元,当时我们买不起,所以政府相关部门就给了我们6万元,并要求我们不要告诉任何人,因为我们不想闹大事” ”。

2019年3月17日,陈浩瀚父母准备了一盒书,打算第二天探望时送给陈浩瀚。陈妈妈手里拿着儿子在幼儿园画的“一家三口”。新京报记者韩如雪摄

是正当防卫吗?

2014年10月28日,瓮安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浩瀚有期徒刑八年。事件虽然平息下来,但双方家人都对结果不满意。陈家人向黔南州法院提起上诉。

2015年1月22日,二审认为“事实清楚,不予开庭审理,维持原判”。 2015年2月11日,陈浩瀚还不知道这个消息。他给少管所的母亲写信说:“听说可能要二审,但我还有改判的机会。想我的时候多看看天空。也许我也在看。”

陈氏家族一直在上诉。林丽红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陈浩瀚的案件属于典型的正当防卫,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林丽红表示,第一,事发时,死者李尚科殴打并持刀刺伤陈浩瀚。陈浩瀚面临着严重的暴力。其次,陈浩瀚在李尚可持刀攻击的同时,还护住了他,而且攻击十分紧急。第三,陈浩瀚拦住李尚可后,立即逃离现场,前往保安哨所求救。看得出来,他的目的是为了阻止对方继续犯罪,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有防御意图。第四,陈浩瀚的防御只是针对李尚可本人,并未伤害他人。因此,陈浩瀚的行为也符合“辩护事由、辩护时间、辩护意图、辩护对象、辩护限度”五个正当防卫条件,成立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一审过程中,陈浩瀚的原一审律师王文正向法院提出建议,将该案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法院没有采纳这一点,认为陈浩瀚明知与被害人李尚科打斗会产生不良后果。在李尚客等人的邀请下,陈浩瀚也准备了一把刀,架在了自己的身上。当李尚可拳脚相加殴打陈浩瀚时,陈浩瀚第一个掏出刀刺向李尚可。李尚可看到陈浩瀚拿刀伤到了自己,随后他也拿出刀刺向了对方。陈浩瀚主观上具有伤害对方的动机和意图,客观上实施了用卡子刀刺伤对方胸部、造成对方死亡的严重后果。

起诉书显示,瓮安县检察院认为,陈浩瀚在保安岗的行为属于投案自首。法院认为,陈浩瀚前往保安岗的行为属于求助行为,不构成自首。法院审理认为,陈浩瀚与李尚可自相残杀后,陈浩瀚一边躲避李尚可的追击,一边跑向保安岗亭寻求救治。他的行为是一种求救的行为,并不是因为他杀了或者伤了对方。公安机关主动请求法律处理。陈浩瀚并非主动自首,其行为不符合法律自首条件。

2019年3月20日,新京报记者就校园治安问题采访瓮安县公安局。当被问及该案时,公安局回应称,“正当防卫”的法律概念不明确,相关案例不足。现在,这个案子充其量就是一个过度辩护的案子,而且(按照原来的结果)这个案子是不会下去的。 3月21日,瓮安县法院回复新京报记者表示,警方上述说法与实际情况相符,目前对该案的判决可能会有不同的结果。

此外,瓮安县公安局和法院均透露,该案受2008年瓮安“6·28”事件影响。法院表示,基于此考虑,本案存在一些从轻情节。案件的具体情况没有体现在判决书中,但体现在具体的量刑中。

陈浩瀚的母亲告诉新京报记者,她最难过的两天是2014年4月30日,两个孩子被杀,一个受重伤;而前几天是2017年6月7日,事件发生时本应是陈浩瀚高考的日子。他和几个关系好的同学约好了去北京参加高考。事实上,他已经在监狱里呆了三年了。

李尚可去世后,他的父母就无心做任何事,不再出去打工。夫妻俩守护着村口的几亩地,按时耕种、按时收割。他们不愿意出去。他们的儿子死在县城外。

2019年3月18日,李尚科家的院子里正在晒新收的稻谷。新京报记者韩如雪摄

用户评论

余温散尽ぺ

哎,这事儿真是太让人痛心了。校园霸凌竟然能发展到这个地步,那些霸凌者怎么就这么残忍呢?判8年太轻了,这样的恶行应该重判!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你很爱吃凉皮

这孩子太可怜了,才初中年纪就遭遇了这样的暴行。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了,学校和家长都应该加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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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像过不去的桥≈

8年刑期,对于这样的罪行来说,确实不算重。但愿这能给那些霸凌者一个教训,让他们知道恶行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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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如薄纱

看到这个新闻,我真是气得牙痒痒。校园霸凌不只是伤害身体,更是对心灵的摧残。希望法律能更加严厉地制裁这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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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归人

8年的判决,虽然不算太高,但至少给了这个家庭一个交代。但愿这个判决能震慑到其他潜在的霸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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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我一人

这个判决对霸凌者的惩罚太轻了,这样的恶行根本不足以平民愤。希望社会舆论能够继续关注,推动法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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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雨优美回忆

这样的悲剧再次提醒我们,校园霸凌问题不容忽视。学校、家长和社会都应该共同努力,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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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只适合好奇~

8年刑期,对于这个年纪的初中生来说,是一个漫长的惩罚。但愿这能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警示其他人。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亡梦爱人

这事儿让我想起了我上学时的经历,那时候虽然没有这么严重,但霸凌对人的伤害是巨大的。希望全社会都能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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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袂婉约

判决出来了,虽然我心里还是不舒服,但至少给了那个孩子一个交代。但愿这样的悲剧能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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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月流沐@

8年的刑期,对于这样的罪行来说,是不是太宽容了?我觉得应该有更严厉的惩罚,让这些霸凌者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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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瞳

看到这个新闻,我为那个孩子感到惋惜,同时也为他的家人感到心疼。这样的悲剧让人痛心疾首。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我绝版了i

校园霸凌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判决虽然出来了,但我们不能掉以轻心,要持续关注和防止这种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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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无痕

这个判决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同时也让我看到了社会的进步。但愿这样的判决能成为常态,还孩子们一个安全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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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走i

8年的刑期,虽然不算太高,但对于那些霸凌者来说,应该是一个警醒。希望他们能从此改过自新,不再伤害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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哽咽

这个案件让我深感痛心,也为那个孩子感到惋惜。但愿这个判决能成为警示,让更多人关注校园霸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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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忌

8年的刑期,对于这样的罪行来说,是不是足够了?我觉得还不够,希望法律能够更加严格地制裁霸凌行为。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麝香味

这个判决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同时也让我看到了社会的进步。但愿这样的判决能够给那些霸凌者一个深刻的教训。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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