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省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分类:网校动态日期:2024-09-25 13:04:05人气: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河南省、中央有关单位,省属高校: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现将2023年全省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审查范围
(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并与用人单位(含在河南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受委托专业技术人员由中央驻河南单位技术人员进行审查。
(二)在内地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各地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三)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以及年底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期退休手续的人员,不予报考。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2. 申请审核政策
(一)关于申请审核条件
1、新修订的应用评价标准
二、新职业农民职称申报和评审条件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豫府办[2023]41号)精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各省市成立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职称申报流程按照全省统一职称申报流程进行,申请审核可通过职称申报审核系统进行。纸质材料也可以提交审核。参赛人员职称申请账户由各县业务部门统一设立。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由各县(市、区)相关业务部门组织上报。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依据《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23]85号)申请并审核相应级别新的职业农民职称。
3.大学等独立评审单位申请评审条件
(二)关于高层次紧缺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
符合高层次紧缺人才评审招聘“绿色通道”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参加河南省高层次紧缺人才职称评审认定委员会或每年定期由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申报条件按照:010 -30000(育人社条例[2022]3号)执行。符合我省高层次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申请条件(三)且不占单位结构比例的,参加相关系列年度常态审核我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参加河南省高层次紧缺人才职称评审认定委员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申请相应级别高级职称评审。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100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单独申请高级职称评审认定。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组织单独考核认证,考核合格者实行单独任职。
(三)基层专业技术人才优惠政策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101号)规定,符合相关优惠政策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可填报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请及备案表(附件4),并通过所在单位、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后,申请并评定相应级别的职称。
(四)技能人才职称申报政策
技能人才申请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件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宇人社条例[2021]1号)的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可依据上述政策文件直接申请、评审相应级别的职称。
(五)申报职称时的学历问题
各职称系列仅对报考者的学历有基本要求。不具备规定的学历,但有显着业绩和突出贡献的,可以根据学历申请例外。除涉及公安、人身健康等系列或专业外,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允许根据长期专业申请职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工院校教师同类专业变更职称系列的,不再转评。可以根据专业业绩要求直接申请高级职称。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高职院校毕业生与同级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中享受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科班、高级工科班、预科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以中专、专科、本科学历申请相应系列职称。
(六)关于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
自由职业者通过地方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人事档案存放机构申请职称。自由职业者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提供综合服务,保障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权益。没有工作场所的新文艺团体从业人员也可以通过当地文艺协会申请职称。
(七)私营企业及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政策调整问题
私营企业中没有职称的人员,可以凭学历和工作年限直接申请相应级别的职称。
工程系列职称评定标准中的学历和资格要求包括“中专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程班毕业,并从事本专业10年”或取得并聘任助理工程师满5年”统一为“中专毕业或全日制大专中级工程班毕业,取得并聘任助理工程师满5年”年或更长时间。”
(八)关于委托审查问题
非河南省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河南省高级职称评审,须提交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对我省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权的系列和专业,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省外经审批注册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代表他们审查它们。
省直辖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或省级主管部门委托进行中级职称评审的,省直辖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委托书,委托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进行评审。
职称独立评审单位委托评审中级、高级职称的,职称独立评审单位应当出具委托评审函,并报同级职改部门备案后,由职称评审委员会出具委托评审函。经批准备案后,将委托其代为进行评估。
3. 申请审核流程
2023年,我省各级职称(含职称独立评审单位)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和考核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单位账户的建立和审核。组织账户遵循“谁创建、谁管理”的原则。根据单位性质,国有企事业单位按照单位隶属关系分层创建。联系省级主管部门申请设立单位账户;非公有组织按照属地原则设立。联系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建单位。帐号。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郑州市非公有制企业,应联系省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创建单位账户;经省卫生健康委批准的私立医疗机构应当联系省卫生健康委申请设立单位账户。
雇主账户创建后,您需要登录账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账户的管理部门将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告知不合格原因。
(2) 设立个人账户。用人单位账户审核通过后,单位管理员登录管理平台,在“人事管理单位人事管理”中添加申请人信息,并创建申请人账户。
(三)个人账户登录及申报。申请人账户创建后,申请人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请系统登录申请用户,用户名是身份证号,初始密码向用人单位询问。如果您忘记密码,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重置密码。修改密码后,输入您的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表现。个人须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审核材料。超过期限的,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职称评审。提交审核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状态。如有退回的,须及时填写退回及修改后的申请材料,并在有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得修改申请人填写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后且已达期限,不得退回修改。请申请人认真填写申请信息并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请材料严禁保密。各级评审完毕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按要求报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资格审查程序。各系列、各级别职称申请审核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审核。按照“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妥善控制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和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部门应当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确保网络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防止瞒报。遗漏、舞弊等情况发生。省级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资格审查由省主管部门和评审委员会负责部门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抽查。
申请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并推荐。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相应的审核委员会;申请材料不齐全、不明确、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告知需要补充或更正的。所有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性告知”,避免多次审核。申请人逾期未完成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
具有中、高级职称的申请人,材料上传后不再接受额外补充。聘用期限的计算截止于当年12月底。
4. 申请审核问题
(一)省外分支机构人员申报问题
河南省注册的公司在省外设立分公司的,分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河南省各级职称评审,也可以受省委委托参加省外职称评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改革办公室。参加省级评审的申请人须上传加盖总行公章的声明。
(二)关于博士研究生中级职称的初步认定
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育人社条例[2021]7号)规定,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博士生,可直接初聘中级职称。其中,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限制。
(三)申请审查类型例外的问题
已通过例外年数审核备案的申请人,在“评估类型”中选择“评估(例外年数)”;申请学历的申请人,在“考核类型”中选择“考核(学历除外)”;无职称的非公有制企业、公务员申请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军队转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B/C人才、创业者乘坐快车等,在“考核类型”中选择“考核(一步例外)”;转岗如果职称评审伴有学历特例,则在“考核类型”中选择“转岗评审(学历特例)”。
(四)关于“绿色通道”等审核工作
1、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育人社条例[2022]3号)的要求(填写附件3);
2、符合《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育人社[2020]20号)规定的中小学教师,通过“绿色通道”申请高级教师,不占结构比例(填写附表3);
3、留学回国、党政机关交流、军队转业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请高级职称、B/C人才、企业家、具有其他年限申请高级职称的人员(填写附件5);
4、援疆、援外人员申请免业务审查;
5.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省委托的评审。
基层其他例外申报或优惠政策、“绿色通道”考核认定等,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或省直属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抽查。
健康系列“绿色通道”、业务豁免等审核问题按照健康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执行。
纸质审核完成后,申请人将审核记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或《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或《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扫描件上传至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
5.审查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查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审委员会负责部门要积极做好职称政策和职称信息系统的指导、宣传和培训,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申请人、报考单位和评审委员会组织部门必须按照《河南省破格申报评审职称备案表》(豫人社条例[2022]6号)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审委员会负责部门要在申报和评审期间保持服务热线畅通,认真受理、耐心解答专业技术人员的询问,主动提供优质服务。为职称申请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我们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积极回应群众的来访和来电。对信访、投诉必须进行调查核实,并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各评价委员会和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把职称评价作为防范诚信风险的重要内容,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评审委员会组织单位必须与评审人员签订遵守评审纪律的承诺书,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保密承诺书。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和社会公众举报的,要及时认真核实,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职称评审事中和事后监督,加强对评审委员会关键环节的监督指导,指导其加强职称评审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二)简化手续,完善诚信体系
认真贯彻“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规范放权、优化服务”改革精神,坚持无纸化审批,简化申请程序,减少申请材料。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和推荐诚信承诺制度,个人在申请职称和推荐用人单位时必须做出诚信承诺。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承诺其提供的相关证书、成绩成绩、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实行“一票否决” 。对违反诚信承诺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请人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吊销所获得的职称。同时,对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和诚信建设档案。
(三)完善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坚持完善和扩大评审委员会专家库选拔范围,积极吸纳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企业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应有一定比例的中青年专家。中评委鼓励聘请部分市外专家。优化评审团队结构。加强专家库动态管理,对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离开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不能正确履行评审的人员,及时调整专家库落实责任和公众举报投诉,确保审核质量。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级主管部门要及时对申请入库的专家评审信息进行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和专家单位要支持已入库的专家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按时进行。结束。
(四)严格时间要求,完善备案程序
2023年全省各系列、各级别职称评审工作必须在12月底前完成。各级评审委员会组织者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查、整理、总结和会前准备等工作,确保审查会议如期举行,不允许进行多年期审查。
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含独立评审委员会)负责部门在公布的时间内收到并审核申请材料后,通过河南省职称中心将申请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服务平台至少在召开审核会议前5个工作日。提交审核工作计划。审核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信息和审核会议纪要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要加强综合研判,制定职称评审工作具体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统筹安排,减少报考人员等待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二)卫生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适时公布。
(三)本通知未提及的相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部门联系。
附件:1.2023年职称申报时间表
2、职称申报及推荐诚信承诺书
3.河南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登记表
4.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申请登记表
5.河南省专业职称申报与评审登记表
2023 年10 月17 日
(本文为自愿公开)
(联系单位:人才评价与发展办公室)
附件1
2023年职称申报时间表
序列号
评审团名称
个人申报时间
(不含返回修改时间)
相关部门审核时间
陪审团收到材料并
审核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材料提交地点
1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22-10.26
10.22-10.28
徐宜宇
0371-56003809
(受理材料期间)
郑州市郑东新区忠王路正光北街路口东50米南天鸣精品酒店
2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29-11.02
10.29-11.04
徐宜宇
0371-56003809
(受理材料期间)
郑州市郑东新区忠王路正光北街路口东50米南天鸣精品酒店
3
河南省省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29-11.02
10.29-11.04
徐宜宇
0371-56003809
(受理材料期间)
郑州市郑东新区忠王路正光北街路口东50米南天鸣精品酒店
4
河南省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20-10.30
10.20-11.06
10.20-11.11
李健
0371-6969040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大厅(农工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东150米,中原出版传媒集团西门北侧二楼)
5
河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23-11.22
10.23-11.27
10.23-11.30
曹明刘启元
0371-63934234
郑州市郑东新区工秀路16号河南省社会科学院502室
6
河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18-10.31
10.18-11.03
10.18-11.10
王一楠
0371-65722680
郑东新区崇十里与石更街交汇处省科学院人力资源部330室
7
河南省农业科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19-10.31
10.19-11.03
10.19-11.08
吴印
0371-65722978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综合楼1622室
8
河南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23-11.10
10.23-11.15
10.23-12.02
(付款须于12.03前完成)
彭涛赵友佳0371-65954127
郑州六街2号(郑六街与纬四路交叉口向东向北100米),河南省科学仪器供应中心五楼会议室。具体要求请参见省科技厅官方网站。
9
河南省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23-11.10
10.23-11.15
10.23-12.02
(付款须于12.03前完成)
彭涛赵友佳0371-65954127
郑州六街2号(郑六街与纬四路交叉口向东向北100米),河南省科学仪器供应中心五楼会议室。具体要求请参见省科技厅官方网站。
10
河南省工程系列采矿专业副高级评审委员会
10.23-11.08
10.23-11.13
10.23-11.17
王松
0371-65509835
郑州市郑东新区熊二河路93号盐业大厦1412室
11
河南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暨河南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评审认定委员会
10.23-11.04
10.23-11.11
10.23-11.17
张杰孟洋
0371-66309137
郑州市郑东新区学里路10号省生态环境厅1808会议室
12
河南省工程系列林业草原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20-11.15
10.20-11.18
10.25-11.25
龙雨雪苗长生0371-65509369
郑州市卫五路40号河南省林业局北楼310室
13
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20-11.05
10.20-11.13
10.20-11.20
朱爱杰刘乐
0371-65320891
0371-65321950
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5号河南建设大厦东塔8楼815室
14
河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及副高级职称评审认定委员会
10.20-11.05
10.20-11.13
10.20-11.20
朱爱杰刘乐
0371-65320891
0371-65321950
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5号河南建设大厦东塔8楼815室
15
河南省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30-11.07
10.30-11.14
10.30-11.17
韩梦婷
0371-69151611
郑州市金水区闵行路8号河南省交通管理局508室
16
河南省工程系列广播影视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10.18-11.03
10.18-11.05
10.18-11.10
宁超峰0371-65887662
郑州市农工路3号河南省广播电视局915室
17 号
河南省工程系列网络信息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1.01-11.15
11.01-11.22
11.01-11.30
岳华超
0371-65905628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6号河南工会大厦1409室
18
河南省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暨河南省安全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评审认定委员会
10.18-10.31
10.18-11.05
在线评论
10.18-11.19
接收材料
11.20-11.24
胡永奎秦伟娇0371-66322086
0371-66328618
郑州市顺河路12号河南省应急管理技术中心东四服务窗口
19
河南省工程系列交通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18-10.27
10.18-10.31
10.18-11.17
张莎
0371-67101772
0371-67166065
郑州市中原路93号原交通局西配楼1400室
20
河南省工程系列市场监管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暨河南省市场监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评审认定委员会
10.27-11.03
10.27-11.09
审核时间:
10.27-11.17
领取材料时间:
11.13-11.17
李佩娟
18703883809
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52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技术人才服务中心(原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21
河南省工程系列机械工程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25-11.13
10.25-11.17
10.20-11.28
王艳婷
0371-65951708
15538192688
郑州市嵩山南路81号郑州机械研究所306室
22
河南省工科系列电气电子电力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18-10.31
10.18-11.03
10.18-11.07
耿耀强0374-3213582
陈勇
0374-3212554
许昌市尚德路17号许昌凯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1号楼3层315室
23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20-11.03
10.20-11.10
11.13-11.17
李东伟0379-62188186
洛阳高新区火炬大厦B411室
24
河南省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1.02-11.17
11.02-11.30
12.01-12.13
王老师王老师
0371-69698701
郑州市农工南路与七里河北路交叉口东200米河南出版产业园D栋7楼河南省政务大数据中心A712室
25
河南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20-10.31
10.20-11.10
资格审核时间:
11.10-11.20
领取材料时间:
11.24-11.26
秦柳石赵亚贤0371-65918876
18137855733
省农业农村厅东区
郑州市经三路91号
26
河南省新职业农民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20-10.31
10.20-11.10
资格审查时间:
11.10-11.20
领取材料时间:
11.24-11.26
秦柳石赵亚贤0371-65918876
18137855733
省农业农村厅东区
郑州市经三路91号
27 号
河南省经济系列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18-11.08
10.18-11.09
10.18-11.15
伟鹏
0371-65516500
0371-65516620
郑州市花园路50号新世纪大厦省区域合作中心6楼6018室
28
河南省企业高级经济师考核认定委员会
10.18-11.08
10.18-11.09
10.18-
11.15 卫 鹏 0371-65516500 0371-65516620 郑州市花园路50号新世纪大厦省区域合作中心6楼6018房间 29 河南省经济系列人力资源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19-11.03 10.19-11.15 10.19-11.17 张 弓 裴 文 0371-65998358 0371-61612392 新郑市通航路16号,中国中原人力产业园C座一楼大厅 30 河南省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25-11.10 10.25-11.15 11.15-11.20 刘朝群0371-65808470 各省辖市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31 河南省会计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25-11.10 10.25-11.15 11.15-11.20 刘朝群0371-65808470 各省辖市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32 河南省会计系列注册会计师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 10.25-11.10 10.25-11.15 11.15-11.20 刘朝群0371-65808470 各省辖市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33 河南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1.13-11.24 11.13-11.27 11.14-11.30 任 傲 0371-69699829 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D区0312房间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 34 1、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河南省卫生系列中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3、河南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4、河南省卫生系列乡镇社区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23-11.30 10.23-12.10 10.31-12.20 程 媛 0371-85961506 (接收材料期间) 郑州市紫荆山宾馆 35 河南省体育教练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25-11.15 11.05-11.20 11.10-11.25 何玉栋 0371-63862532 郑州市健康路150号,省体育局人事处320房间 36 河南省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26-11.10 10.26-11.13 高培涛0371-61686260 0371-61680556 郑州市金水路6号院南楼一楼 37 河南省播音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正高、副高) 10.18-11.03 10.18-11.05 10.18-11.10 宁超锋0371-65887662 郑州市农业路3号,河南省广播电视局915房间 38 河南省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10.23-11.09 10.23-11.12 10.23-11.15 郭磊 0371-69699723 卫潇洋 0371-61730398
用户评论
河南省职称评审的通知终于来了,等得我好辛苦啊!希望今年能顺利通过评审,涨工资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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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个通知,才发现原来职称评审还有这么多讲究,真是长知识了。希望政策能越来越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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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职称评审的通知,对于我们这些在职人员来说是个好消息,终于有了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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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对评审条件有新的调整,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新规定,有点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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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都盼着职称评审的通知,今年的通知终于来了,希望能顺利评上,不然工作压力真的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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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职称评审的通知,对我这个刚毕业的人来说是个挑战,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抓住这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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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个通知,觉得职称评审的难度越来越大,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勇气去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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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对评审流程进行了优化,真是让人眼前一亮,期待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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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职称评审的通知,让我对这个职业有了新的认识,希望这次评审能让我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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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对职称评审的加分项做了调整,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利用好这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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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整整一年,河南省职称评审的通知终于发布了,心里五味杂陈,希望这次能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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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对评审的年龄要求做了放宽,这对我们这些中年人来说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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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个通知,觉得职称评审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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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职称评审的通知,让我对职称有了新的认识,也让我对未来有了更多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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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对评审的流程和条件都有所调整,不知道自己能否适应这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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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职称评审的通知,让我对这个职业有了更深的思考,希望能通过评审,实现自己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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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职称评审的通知,让我看到了希望,也希望政策能更加完善,让更多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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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让我对职称评审有了更多的期待,希望这次能顺利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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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职称评审的通知,让我对这个职业有了更深的认识,也希望政策能更加人性化,让更多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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