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试科目|2023研究生申请指南:考试介绍,2020年研究生报考指南

分类:教育资讯日期:2024-06-04 13:00:48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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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介绍

研究生考试科目|2023研究生申请指南:考试介绍,2020年研究生报考指南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研究生,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报国为民的社会责任感。 掌握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的高层次学术人才。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敬业精神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考试科目

研究生招生国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1、英语2、俄语、日语、数学1、数学2、数学3、综合教育、心理学、历史、西医、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有数学(农科)、化学(农科)、植物生理生化、动物生理生化、计算机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学硕士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学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学硕士入学考试专业基础(法学)、法学硕士入学考试综合(法学)(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基础、数学(农业)、化学(农业)、植物生理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与生物化学、计算机专业基础综合试题由招生单位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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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报考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历水平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认可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及届时可通过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本科生,须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学位满2年(毕业至入学当年9月1日研究生考试科目,下同)或2年以上,并达到与大学毕业生同等学历水平,并符合招生单位的要求。 本单元的培养目标是满足应聘者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具有国家认可学历的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历本科毕业生报考。

5、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报考研究生必须在报到前征得培养单位的同意。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报考法学(非法)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五条规定。

2.报考前所修专业非法律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专业毕业生,以及法律专业毕业生不得以自学考试形式报考)。

(二)报考法学(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五条规定。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报考)。

(三)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类硕士项目管理、教育类硕士教育管理、体育类硕士类竞赛组织等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考试须满足以下条件: :

一、符合第十五条第(一)、(二)、(三)项要求。

2、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学历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 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以及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同时,专业MBA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MBA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有关规定执行。 (2016)第2号)。

(4) 报名参加除法学(非法学)、法学(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项目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等以外的竞赛;体育硕士参加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必须符合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

报名参加单项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第十五条第(一)、(二)、(三)项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业绩优秀,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成为业务骨干,经本人所在单位和2名专家认可具有高级职称推荐、定向录用本单位在职人员; 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应聘单位同意,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录用本单位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以单位、行业、地区等为单位限定个别考试的学生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的报考条件。

注册过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网:http://,教育网:http://,以下简称“考研网”)浏览报考须知,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网上公告招生考试机构、考试地点、招生单位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 但为避免占用更多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名,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份有效报名信息。

考生报到时只填写一个招生单元中的一个专业。 考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初试成绩进入复试的考生基本要求,考生可通过“研招网”中转服务系统了解招录单位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独立并列填写多份转学志愿。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实结果将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三日内反馈。 考生可随时在线查询学历(学籍)审核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的学历、学历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考点审核。

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 因网上报考信息有误或虚假信息,导致考生未能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的研究生考试科目,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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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查询

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成绩一般在考试后一个月左右出炉。 届时,考生可登录各地教育官方网站,或关注考吧考研频道成绩查询栏,获取最新成绩查询信息

研究生入学

招生单位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法规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根据录取方式、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招生工作应当依法保障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招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类专项计划)和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名额。

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硕士招生计划的3%。

单项考试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项考试招生名额,录取须符合相关要求。

本招生单位学术招生计划可以调整为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能调整为学术专业使用。

面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必须与招收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参加单项考试的考生回原单位定向就业后方可作为研究生录取。

考生在申请攻读研究生学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人和所在单位自行解决。 考生因此无法复试或未能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录取阶段不再修改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不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不予录取。 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招生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各招生单位为被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并盖章,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并经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保留录取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被录取保留录取资格的考生,将纳入招生单位当年招生计划。

新生应按时报到。 不能按时报到的,须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向招生单位请假。 2周内无故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在线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 录取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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