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0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青海省2021公务员公告
分类:教育资讯日期:2024-12-15 11:01:38人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公务员考录相关政策,现将青海省2022年公开考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公务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数。 2022年全省公开考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级别公务员共计1082名。 具体职位记录计划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www.qhpta.com )查询。
(二)合格手续。 考试录用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录用审查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合格范围。 除注明全国考录职位外,其他考录职位均面向本省生源、本省高中毕业生或具有青海户籍人员的考录。
退役士兵,持青海户籍,从青海入伍或在青海服役。
(四)报考条件。报考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岁以上、35岁以下( 1986年3月7日至2004年3月7日出生),其中2022年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40岁以下( 1981年3月7日以后可放宽);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禁毒人民警察人员要求年龄在18岁以上、30岁以下( 1991年3月7日至2004年3月7日出生),其中2022年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330岁
3 .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符合职称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 .模拟报考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8.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应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要求。
现役军人、在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
报考人在录用报考后,不得担任构成公务员法第74条第1项所述情况的职位。 此外,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职务。
不能有以下情况之一报考 :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发现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不满五年的
7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申请时间为2022年3月7日9:00至3月11日18:00。 缴费时间为2022年3月7日9:00至3月14日23:30。 申请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9:00—16:00。报考人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 www.qhpta.com ),详细阅读在线注册操作流程,按照操作流程完成注册。 报名和考试必须使用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注册报名,应当通过网络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 人均报考1个职位。
除学历、学位及职称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外,报考年龄、工作经历等各项期限为本次报名首日。 不符合条件的就不申请。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制作的全过程,在任一阶段发现不合格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可联系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应于2022年3月16日至3月22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父母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所需具体资料请与所在州委组织部联系) (010-330 ) 符合加分政策的人员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要求考生及时监督和查询。
笔试结束后,即将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向报考省直招录机关、市州委组织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证(限退役军人)、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明及)报考职务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职称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的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 未按期取得职称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提交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三.笔试科目、权重、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科目和权重(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分数各120分,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各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都留两位小数。 笔试缺席或成绩为0分的考生取消这次考试录用资格。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申论与测试成绩之和申论与试卷满分之和) ) 100政策加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26日:
行政职业能力考试9:00—11:00
关于申14:00-16:30
具体考试地点以考证为准。
四.相关注意事项
(一)加分政策。
1.报考自治州州级机关工作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报考自治州所属6个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环县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
2 .父母现有在6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6个自治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考生,(报考个自治州级机关工作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 未满3年10年加1分,未满10年20年加2分,满20年以上加3分。报考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 未满3年5年得1分,未满5年10年得2分,未满10年15年得3分,未满15年20年得4分,未满20年以上得5分。
3.报考合格考生笔试总成绩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
4 .退役军人(报考定向考试记录员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
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要求。 在本省基层组织工作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报考 )有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省公务员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述四类人员基层服务时限、地点和考核情况分别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
服役5年以上的青海生源、青海入伍人员或者具有青海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获得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或者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大学在校生,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对考生审查职称专业和资格条件咨询解释工作。
(四)笔试科目《申论》答题要求。报考省直、西宁市、海东市职称考生(报考藏汉、蒙汉双语职称考生除外)、《申论》答题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现代汉语)答案,其他语言报考各自治州及以下职位考生可在《申论》答题时选择本自治州自治主体民族语言文字答案。报考具有藏(蒙)语写作能力职位的考生,在《申论》答题时,至少用职位要求的民族语言文字答题一个问题,获得有效得分。 否则按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要求处理,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五)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报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的工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取得下一个报名资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取消下一个报名资格。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即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比例大于1:1的所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比例为1:1的人员除外)的最终成绩。
其他职位需要补考的人员,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者不再补考。
(六)体能)测评与藏(蒙古)语口语能力测试。 面试前报考人民警察和考试体能测评特殊职位,体能测评、测评工作由相关招聘单位组织;报考藏(蒙)汉双语考生必须进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测试工作由各州委组织部或省直招录机关组织。 体能测评或藏语口语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所属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补一次。
(七)参加考试的比例。 省、市、州两级机构考录职位专业要求不按专业大类设置的职位,笔试报考比例大于1:3; 其他职务笔试不设考试比例。 未达到考试比例的职位,根据申请人数决定该职位的考试记录人数。 面试官按照计划的报考人数和面试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 拟录取人数与录取面试人数之比为1:1的,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未达到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当日本组参赛人员平均分的,取消其进入下一个录取环节的合格资格。
(八)总成绩并行处理。 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排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个考录环节的人选; 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个考试记录的候选人; 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根据调查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 体检、考察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 作为体检的一部分,空缺职位将按照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填补一次。 考察和随后的考录环节不再补充。
(十)调剂追记。 面试工作结束后,对基层考录计划未完成的职位,招聘单位有补录需求的,可以进行补录,补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调剂补货办法:1.公布调剂补货职位计划。 补充调剂职务计划,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 2 .申请。 本批次进入面试,有面试成绩,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调剂补充记录。 符合条件者报考,限制报考1职位,且不得变更。 报名结束后,统一公示调剂补充职位报名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州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3 .确认笔试总成绩。 申请补充审查的人员笔试总成绩由本批次行政职业能力考试(笔试成绩50 )、申论(笔试成绩50 )、政策加分中加算。 4 .政策加分办法。 调剂追补的政策加分与本批次报考政策加分一致。 补录笔试总成绩是否享受政策加分,取决于(报考人所)报考职位。 本批次享受政策加分,调剂补充职位不享受政策加分的,从笔试总成绩中扣除政策加分分值。 本批次未享受政策加分,调剂补充职位应享受政策加分的,笔试总成绩加政策加分分数。 补考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政策加分情况合成,合成笔试总成绩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统一公示。 5 .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调剂补充记录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考生人数为报考人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招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1的,该职称考试总成绩未达到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当日所有参加本组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合格资格。 6 .合成总成绩。 按调剂补充记录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调剂补充记录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进行合成,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候选人。 调剂追述的其他相关事项与本《公告》的相关规定一致。
(十一)雷同卷鉴定。 笔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对试卷进行雷同审定,经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专业和学历。 本《公告》所称报考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结业毕业的专业,学位证书和所学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公务员岗位要求的专业。 考试记录员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上记载的专业为准。 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必须持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十三)基层服务年限。 市州级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市州级机关服务4年以上后,可以与上级机关交流,包括试用期。 县、乡镇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录用职位所在市(州)辖区同级或下级机关工作6年后(含试用期),可以与上级机关、省内其他市(州)同级或下级机关、其他省机关交流。
(十四)疫情防控。 考生应当按照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防疫工作的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 请考生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确保顺利按要求参加考试。
如果因新冠导致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考试记录调整或延迟,我们会及时发布相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请特别注意很多考生。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不得举办与公务员考试有关的培训班,不得编纂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资料。 请不要上当。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公务员现行相关考录政策规定执行。
考录工作咨询电话:
青海省委组织部公务员2处: 0971—8482336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0971—8258589 (网上注册技术支持) )。
青海省公务员局2022年3月4日
浏览“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国家开始退款了!
资料来源:青海省公务员局
编辑:孙喜春
以上是职考小小整理的青海省2020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青海省2022年公务员报名人数统计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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