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家庭房产纠纷如何解决,拆迁后家庭房产纠纷如何解决的
分类:教育资讯日期:2024-09-26 15:03:39人气:
近日,记者了解到,在审查一条举报线索的过程中,面对诸多疑点,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事务检察官分析澄清虚假诉讼事实,共向法院提出5件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均裁定再审。 同时,发现“事中事件”,向相关金融企业和监管部门提出2条合规审查的社会管理类检察建议,促进金融业内控合规管理水平提升。 在该执行监督系列案件中,两人因提起民事“打假诉讼”受到刑事处罚,其余情节较轻的当事人也受到罚款等处罚。
一封举报信
引起可疑的系列执行事件
“黄某的实际债务远未超过3000万元,怎么突然增加到5000万元以上? 》2020年,西塞山区检察院接到案外人举报——涉黄某系列执行案件非常可疑,涉嫌虚假诉讼。 我院立即成立办案小组处理此案。
“根据迄今为止的案件经验,这一系列的执行案件很可能存在问题,但即使是短举报信也无法马上找到线索。 》办案检察官介绍,为了摸清事实真相,他们向法院采取了涉黄某系列执行案件的分配方案。
案件资料显示,2017年,不少人以民间借贷纠纷或其他民事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黄某或其法定代表人某机电学校。 2018年至2020年,经法院审理,共41起案件作出调解、判决或支付令结案,相关法律文书生效后,案件全部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中,被执行人黄某名下某机电学校房屋被征收,货币补偿金达4900多万元。 2020年7月,法院制定了涉黄某系列执行案件分配方案。 根据该分配方案,可分配债权总额为黄某名义机电学校拆迁补偿金,剔除优先债权后,普通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比例为78.9%。
上述41起案件的起诉时间集中在2017年前后,当时被执行人黄某的房产已确定将被拆迁。 检察官们估计,在此期间,以黄某为被告的民事案件大量涌入,其中很可能包括多起人为策划的“假诉讼”以淡化债权。
图3张
解开虚假诉讼之谜
从法院调取41件案件卷宗进行逐案审查,不仅耗时长,仅靠阅卷难以发现隐性虚增债权行为。 庞大的案件数量和无针对性的指向,使调查工作暂时陷入困境。
“虚假诉讼隐蔽性强,但可以循规蹈矩。 》案件检察官以虚假诉讼案件的特点为基础,系统梳理案件的分类、法律因素、资金动向,同时进行细致分析,决定绘制三张图。 于是,误入歧途的事件清晰地浮现出来——
第一张图——事件分类图。 调查检察官根据优先债权和一般债权、终审方式是判决还是调解、立案审理法院是当地法院还是外地法院、虚假诉讼多发领域和案件经过4个标准和维度,使用图表对41件案件进行分类。 根据案件分类图,某法院审理的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交叉在各个要素上,事务检察官迅速将突破口锁定在这里。
在审查卷宗时,事务检察官发现,这两起案件的一些细节有些蹊跷。 原被告当庭和气,且诉讼持续时间短,诉讼过程中双方陈述高度一致,调解协议达成过程非常顺利。 所以,双方为什么反目成仇地上了法庭? 更奇怪的是,“债主”陈先生声称的400万元“借贷宝”在5小时内通过7人转账9次。 “债主”刘先生声称的300万元“借贷宝”,3天内6人先后进行了10次转账、取现、再次转账、转账。 在这两起案件中,资金频繁转入转出的情况惊人地相似。
为了查明两起案件的真相,事务检察官绘制了第二张图——资金流动图。 检察官在审判中从“债权人”提供的银行流水证明入手,追踪债权人资金来源的上游账户、债务人资金的去向以及相关人员的资金账户,清楚地表明了“出借资金”的最初来源和最终去向。
原是陈某、刘某在未向黄某实际借出资金的情况下,利用资金循环转账凭证向法院提出虚假诉讼。 据此,检察机关同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陈某和刘某在案发后承认,他们确实虚构了与黄某之间的借贷关系,提出了“打假诉讼”。
这两起以外的案件也有虚假诉讼吗? 为了揭示涉黄某系列执行案件的资金转移路径,西塞山区检察院聘请专门审计机关对涉黄某系列执行案件中25起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进行了专项审计。
在此基础上,事务检察官绘制了第三张图——的法律要素图。 从诉讼主体来看,重要的公诉人是黄某的亲友,很多人没有参加过债权人会议。 从诉讼请求方面来看,从重要公诉人的诉讼请求都是要求黄某还债的案件事实和诉讼过程条款的梳理来看,重要公诉人的起诉时间主要集中在2017年前后。 届时,黄某对外债务较多,房产也确定拆迁,重要起诉人起诉后不久,与黄某以调解方式结束,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案件迅速进入执行程序,随后,起诉人迅速申请参与分配。
法律要素图的绘制,让涉黄某系列执行案件虚假诉讼的路径跃然纸上。 办案检察官循路径揭开了涉案41起、总额达5000多万元的虚增债权申请参与分配案件的神秘面纱。
原来,为了淡化债权,黄某虚报部分债权本金和利息,通过职业贷款人、亲友在银行记账,通过资金循环伪造虚假流水,通过企业财务人员、相关企业银行账户,将企业存续期间正常运营的流水,转移到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
一张借条
引起金融业的治理
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黄某和王某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的借据引起了案件检察官的注意。
在追查债权人王某的资金来源时,事务检察官发现,王某连续四年借给黄某的资金来源于向某商业银行申请的个人贷款。 王先生把银行的贷款资金借给黄先生,目的是赚取利息差。
王氏非法倒卖利润违法行为为什么这么顺利? 办案检察官经调查发现,王某是该商业银行的编外人员,通过签订虚假装修合同、提供与借款目的无关的采购合同等方式轻易获取银行信贷资金,并非法倒卖吃利差。
这是单一现象还是行业问题? 为了寻找答案,西塞山区检察院对区域内金融机构存在的相关风险进行了深入的社会调查,区域银行在进行融资审查时是否严格执行审查贷款分离、分级审查等内部监管机制,是否有专门的合规人员进行风险管理
金融业专业性强,调查工作应当在金融知识和对金融业务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进行。提高为了本次社会调查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办案检察官专门学习相关金融知识,从银行信贷业务入手,结合金融业内控合规建设的要求,分析梳理了一批针对性问题,向金融监管部门提出了沉重的检察建议。
“所有银行对照‘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工作要点,从10个方面对91个具体事项进行了全面‘体检’,6家银行修改了内控管控制度……”两个月后,金融监管部门向西塞山区检察院通报了落实检察建议的情况
“尽管系统立体化的事务性思维揭开了虚假诉讼之谜,但检察建议的制发不仅推进了金融领域的社会治理,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该领域虚假诉讼案件的发生风险。 ”黄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秦国文就此案置评。
检察官的说法
以系统的法治思维
推进虚假诉讼源代码管理
虚假诉讼被称为司法领域潜藏的“毒瘤”,诚信缺失是诉讼领域最集中的表现形式,不仅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扰乱正常诉讼秩序,而且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当事人权益和司法公信力,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应有之义。
本案为系列案件,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 检察机关在大力监督和打击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积极参与金融业治理,实现“三效”有机统一。 概括本案,可以概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典型特征:
一是加强系统思考,深挖线索清查。 在线索发现中,在重视对被害人举报、群众举报等线索来源的调查审查工作的同时,主动作为,全面研判分析,抓住了许多虚增债权债务案件的线索,成功地进行了虚假诉讼。
二是注重内外结合,形成打击合力。 树立内部审查、外部调查、引导侦查相融合的理念,系统梳理案件三要素,综合运用制图方式寻找准案突破口的查询、审计等手段验证证据,确定虚假诉讼监督的模式和路径; 与公安机关、法院、纪委监察委员会等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协同办公,凝聚工作合力。
三是依法主动履职,推进诉源管理。 把虚假诉讼监督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推进和落实,针对案件中发现的金融业风险漏洞,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把检察监督的着眼点延伸到“前进”,用“我管”促“都管”,从源头上防范虚假诉讼。
(湖北省黄石市检察院项金桥) )。
作者:刘怡廷蔡明仪
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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