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开始!申请正式开始

分类:网校动态日期:2024-10-16 21:36:18人气:


从今天(3月1日)开始

苏州市积分入学申请正式启动

早些时候

苏州市教育局修订印发

《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

流动儿童积分入学管理办法》

县级市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和官方解释

我们来看看吧!

市区

2024年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

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

张家港市

2024年张家港市新市民流动子女积分入学服务办法

常熟市

2024年常熟市新市民流动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

太仓市

太仓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新公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

昆山市

昆山市公立学校2024年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从今天开始!申请正式开始

第一条为了顺利推进《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积分入学办法》)实施,根据《积分入学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新公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协调各区、镇及有关部门开展新公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各区、镇负责辖区内的具体工作,各相关部门按要求各司其职。新公民子女积分入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新公民子女积分入学日常工作;各区镇成立新公民子女积分入学领导小组,落实辖区内的入学工作,在便民服务中设立新公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中心。招生窗口负责新公民子女入学政策咨询解读、网上信息核查、现场初审材料。

第三条《积分入学办法》 所谓昆山市新公民子女,是指非昆山市公民的已达到学龄且配偶中至少一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子女:符合以下条件:

(一)2024年4月30日前持有本市住宅房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权证,下同);

(二)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有合法、稳定的职业;

(三)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

(一)申请时已在本市范围内经公安部门登记连续一年的;

(二)本市范围内已办理户口登记,申请时社保处于缴纳状态,且18个月内已缴纳社保满12个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

(一)具有本市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参加社会保险;

(二)具有昆明市法人登记证书一年以上(2023年4月30日前)或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2023年4月30日前)且仍在营业的。

合法稳定的住所是指与户籍信息相符的居住出租房屋。

第四条《积分入学办法》 所谓积分招生,是指按照当年公立学校起始年级的名额,按照积分排名,安排新公民的子女入读公立学校的管理办法。

第五条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实行计分制招生。起始年级是指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不适用于非起始年级。

第六条积分录取采取个人网上自愿申报模式。

第七条新公民积分包括房地产年限、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教育程度、参保年限、先进典型、遵守法律法规等五项指标。总分是各指标得分之和。

对先进典型、遵守法律法规等指标采取加分办法。

关于房地产年龄点、学区认可和2024年截止日期:

4月30日前取得住宅房产权证的,奖励积分范围为《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指标内容及计分方法》。

从今天开始!申请正式开始

4月30日前未取得住宅房产权证的,5月31日前取得住宅房产权证的,可计入积分,共40分。 5月31日至6月6日,各区、镇积分招生受理窗口受理住宅房产权属证明、学区变更等积分登记。

第八条新公民子女积分入学应当在政策、程序、结果等方面向社会公开,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月10日前公布当年录取学校及学区;录取学校名额将于7月12日前公布;各区镇申请者积分排名及各学校二次申请名额将于7月19日前公布;各学段录取名单将于7月27日前公布。以上信息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www.ks.gov.cn)上公布。

第九条昆山市荣誉市民、“琼花奖”、“昆山之友”、“并地联奖”获得者、驻昆山现役军人、当时转出现役的干部、在昆山工作、生活的外国专家昆山市政府引进的港澳台侨高层次人才、紧缺产业人才、优秀高技能人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积分录取管理。昆山市荣誉市民“琼花奖”、昆山市之友“冰地莲奖”获得者经市商务局评审;昆山市现役军人和当年转出现役的干部,由市人民武装部审核;在昆山工作或生活的外国专家经市科学技术局审核;在昆明工作、生活的港澳台侨胞,由市委统战部(市侨办)、国台办审核;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受理并经市委人才办审核;紧缺产业人才和优秀高技能人才由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受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各区、镇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有关部门应制定认定标准,审核证明材料,汇总后报积分办。积分办公室批准后将接受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申请将不予受理。监护人提供的证明应当在有效期内。

第二章申请受理

第十条积分录取须网上申报,申报日期为当年4月10日至4月30日17:00。参加积分招生的新市民应在规定申请期限内登录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点击“招生招生申请系统”窗口,按《2024年招生入学填报手册(新市民)》提示区镇、学校科进入系统,准确填写学校和拟录取学校。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填写相关附件。每个新公民的孩子只能申请居住地所在学区的一所公立学校。填写的信息有效期至当年申报截止日期4月30日。

第十一条新公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由各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各区、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办理新公民子女入读积分制学校的政策咨询解读、网上信息核查、现场初审材料等工作。

第十二条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后,须于4月起17:00内向当地城镇便利店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积分准入申请表》和《网上报名信息表》 10日至4月30日。服务中心积分入场窗口。窗口初审后,退回原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后,复印件与《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表》一并存档。一个人将在一个文件中。

窗口初审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1、户籍相关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等)。

2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住宅房产权属证明,则无需提供居住证)。

3、住宅房产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所提供的住宅房产权属证明遵循每五年认定一名学区学生的原则。出租房屋也遵循每五年认定一名学区学生的原则。不提供住房证明、规范合同、房东持身份证原件、住宅房产权属证明或者委托他人依法到现场确认)。

4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证明,或法人登记证明(2023年4月30日前),或工商营业执照(2023年4月30日前)且仍在营业的。

5、先进模范(见义勇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及其身边好人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专业技术职称、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批准材料和证书。

7. 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小学)。

第十三条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积分录取资格,并纳入学分管理系统。申请人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计分录取。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职能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章数据审核

第十四条有关部门按照《昆山市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积分指标内容及计分方法》的规定,制定并向社会公开材料审核评分操作细则,公布咨询办法,负责相关积分内容的咨询和解疑工作。对申请积分录取的新公民实施审核评分工作。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公安部门负责核实户籍信息;公安部门和法院负责核实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等级和在昆明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其中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由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房地产登记机构负责核实住宅房地产权属证书登记信息;公安部门、总工会、文明办负责核查先进典型;教育部门负责核实教育程度。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人员进行评审评分,并于5月31日前完成评审评分工作。

从今天开始!申请正式开始

第十六条:6月1日至6月14日17:00分阶段对申请人进行筛选。在此期间,申请者可以登录招生申请系统查看积分。如对个人积分有异议,可持居民身份证到提交申请的积分招生窗口提出积分审核请求。窗口人员将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核实,并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第四章招生管理

第十七条各区、镇根据报名人员成绩排名。各区、镇报名排名及各学校二次报名名额将于7月19日前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第十八条新公民子女按照各区、镇报考分数排名,达到区、镇录取线,但因名额有限而无法就读所报考学校的,家长必须登录7月20日至22日录入招生系统,根据区、镇公布的二次申请名额,系统根据家长意愿自动录取学生,无需区、镇统筹协调。各区(镇)根据辖区内公立学校的招生名额、申请人的积分排名、第二次申请情况等,公布各学段的积分录取名单。积分录取名单公布时,如积分相同但因学位限制无法同时进入录取名单的,将首先比较申请人的参保年限和分数,以较高者为准成绩优先;分数相同的,以申请人房地产年限、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学历分数较高者优先。本年度各学段积分录取名单将于7月27日前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第十九条各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将积分录取学生纸质材料于7月底前分发至各公办招生学校。

第二十条获得积分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核查。审核通过后,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一条申请人办理入学手续时,各被录取学校需审核并接受下列必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监护人身份证。

2户籍。

3、居住证、住宅房产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4孩子出生的医学证明(小学)。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昆山市新公民子女积分入学,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社会各界和新公民对有关部门、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学校执行积分录取相关规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教育局和市、区镇监察部门、受理单位对异议进行审查。核实。举报情况属实的,受理单位将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妥善解决。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监察部门定期检查、综合评价各职能部门的记分准入工作,对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由市积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则适用于2024年。

附:

本规则中的“高层次人才”是指:“头研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成员;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项目、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项目、国家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入选创新部人才推进计划、江苏省“双创创业领军人才”、江苏省“双创创业团队”带头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一、二级培养对象,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苏州市重大创新团队领军人才、昆山市大众创业人才、昆山市大众创业团队领军人才;荣获江苏省创新创业人才奖、苏州市优秀人才奖、苏州市优秀人才提名奖、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

用户评论

来自火星的我

哈哈,从今天开始申请,感觉人生又有了新的起点,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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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绷遮不住我颓废的伤あ

终于等到这一天了,申请正式开始,心里有点小激动,希望一切顺利。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有你,很幸福

申请正式开始,压力也来了,不过我相信自己,一定能行的。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纯情小火鸡

从今天开始申请,感觉像是告别过去的自己,迎接新的挑战。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蹂躏少女

申请正式开始,这个过程中肯定会有很多困难,但我愿意去面对。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一生只盼一人

每天都在期待申请正式开始,终于等到了,希望一切顺利!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艺菲

申请正式开始,意味着我要开始努力学习了,加油!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逾期不候

从今天开始申请,感觉人生就像是一场马拉松,我要全力以赴。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白恍

申请正式开始,虽然有点紧张,但我相信自己的能力。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红尘烟雨

申请正式开始,我要好好规划一下,争取一次性成功。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七级床震

每天早上醒来,就想着申请正式开始,现在终于开始了,感觉生活有了方向。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一纸愁肠。

申请正式开始,我要好好利用这段时间,充实自己,提升自己。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一笑傾城゛

申请正式开始,虽然会辛苦,但想到未来的收获,就充满了动力。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久爱不厌

从今天开始申请,我要保持良好的心态,迎接每一个挑战。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墨城烟柳

申请正式开始,我要告诉自己,无论结果如何,都要坚持到底。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今非昔比'

申请正式开始,这个过程可能会很漫长,但我愿意一步步走过来。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淡写薰衣草的香

申请正式开始,我要把每一次失败都当作是成功的垫脚石。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淡抹烟熏妆丶

从今天开始申请,我要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不放弃任何一个机会。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孤廖

申请正式开始,我要相信自己,我可以做到,一定可以做到!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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