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来了

分类:网校动态日期:2024-10-14 23:59:50人气:


红河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红河州各级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红河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保卫局决定组织实施红河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凡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制,招聘专业、学历等岗位资格相关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解释。详情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附件1)。在:

(一)定向征募驻红河州现役军人。军人失业家属岗位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1.经旅(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并办理入伍手续的驻红河州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失业配偶军队(包括等待2023 年安置的退役军人的失业配偶)。

2. 2020年底前现役军官转业的文职人员的失业配偶。

3、红河州消防救援队在职干部和一级消防员及以上在职消防员的失业配偶。

(二)高校退役军人定向征募的申请人,必须是服役2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并经军队批准正常退出现役。

(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定向招聘应聘者为在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教师:由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工龄三年,获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尚未转为正式教师,尚未入党机关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特岗教师”; 2020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且截至2023年3月1日仍在职的“特岗教师”。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收。服役两年后,他们获得了《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他们尚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行列。 “三撑一撑”人员; 2021年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收的“三拥一扶”人员,通过年度考核,截至2023年3月1日仍在岗。

3、参加“大学生西部志愿服务计划”国家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团委招募各个州(市)。服役两年以上并获得《红河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的尚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西部计划”志愿者;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2021年录用,已通过年度考核,截至3月1日仍在岗、2023年参加“西部计划”国家和地方项目的在职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所应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情况

1、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非应届毕业生;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或者处分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监察调查的人员;

5、受过刑事处罚但刑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但尚未得出结论的;

6、因违纪行为被取消录用(录用)资格、解雇、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满5年的人员;

7、在机关、事业单位历次录用(录用)考试中被查出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入职后与相关人员形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4. 注册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红河人才网(网址:www.hhzrc.cn)。流程简述:登录红河人才网在线报名门户注册查看招聘职位按职位注册并填写注册信息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在线支付(注意查看支付状态即可确认付款成功)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注册并提交网上申请

时间:2023年3月28日9:00至2023年4月1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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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以及免征报名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也需进行报到、报名、缴纳费用。

申请人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全部信息,并提交申请。每人只能申请一个应聘职位。

申请信息由申请人自行维护,且必须真实、准确。网上报名不会审核相关证件,考生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考生须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照片。如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不正确、照片模糊变形等导致后续考试时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后果自负。

对精通少数民族语言、文艺表演、播音主持等特殊岗位,先采取初试,初试合格后进行网上报名。初步测试结果不会带入后续阶段。预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参见预试计划(附件8)。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

时间:2023年3月28日9:00至2023年4月2日18:00。

网上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和岗位要求判断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要求。下列计算机无法判定的情况(申请人专业为“以下专业中未找到我的专业”以及年龄、专业、学历条件放宽的职位)将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人工审核结果将在24小时内返回。请申请人按照申请提交时限和审核时间表及时提交申请。

网上报名不审核相关证件原件,申请人所需信息必须与证件上内容一致。报名信息由考生自行维护。请您仔细校对,确保信息真实有效。若信息不真实或错误,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背景为白色或浅色。申请人须按照相关网页的要求上传标准证书的数码照片。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和身份证不予审核。考生须按要求上传清晰照片和身份证。因上传照片、身份证不清晰、变形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在此提醒申请人:务必仔细检查所填写的信息以及上传的照片和身份证件。申请信息一经审核通过(无论是否缴纳费用),不得修改,也不得变更其他职位。如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错误、照片模糊变形(无法进入考场或复试未通过等)导致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网上支付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后,申请人须于2023年3月29日9:00至2023年4月3日24:00之间完成缴费。报名费为50元/科目,共计100元/人。只能网上支付,没有现场充电点。

报考免笔试岗位的应聘者以及城镇享受低保家庭的应聘者,须先网上缴费。网上支付成功后,退款过程中将退还费用。

(4)招聘计划减少

受考试开放比例限制的职位,如果付费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开放比例,则按照付费人数减少招聘人数。削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相关事项将在“红河人才网”另行通知。

(5) 退款

免试笔试的考生、因后缴费人数未达到规定考试比例而被取消的考生以及重复缴费的考生均可申请退款。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考试报名费(具体参见常见问题解答《如何申请减免报名费及减免程序》)。已缴纳的报名费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考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恕不退款。

(6) 门票打印

笔试准考证须在网上打印。考生可于2023年5月1日9:00至2023年5月7日10:30登录红河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笔试及后续招聘均需携带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5、笔试

该职位是否进行笔试,详见职位信息表(附件1)。

(一)考试类别

本次笔试分为五类: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行政、事务、业务管理岗位;社会科学技术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单位内人文社会科学专业技术职务;自然科学技术岗位(丙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类(D),主要适合中小学、中专等教育机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

考生应特别注意考试时必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书写笔或钢笔、尺子(应为普通尺子,不具有计算、存储或通讯功能)、2B铅笔、橡皮。

(二)笔试科目

考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 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分别针对每个类别进行。《志愿服务证》考试时间限制为90分钟,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间限制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三)笔试时间、地点

2023 年5 月7 日:

8:30——10:00 AM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连续进行,中间没有休息。

具体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请参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红河人才网”单独公布。

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考生成绩质疑申请(质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得零分者、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席者、有异议者)对违纪行为可以申请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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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笔试最低及格分数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综合确定全州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是否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分数包含笔试加分) 。只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才可以进入下一轮招聘流程。具体公布时间及相关要求将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布。

(六)笔试加分

按照《综合应用能力》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扶养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办理程序: 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到所在县、市人力资源社会办理。申请单位的保卫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当审核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申请将不再被接受,责任由候选人承担。

2、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规定时间前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报红河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备案;国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指定时间前报《综合应用能力》(附加分证明)。原始材料)需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科审核后办理加分手续。

办理时限及奖励积分将在红河人才网公布。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对申请人注册信息的进一步核实。

(一)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的岗位(含先进行初试的岗位),笔试最低及格线以上者,按照笔试总成绩(包括加分)从高到低,根据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审查候选人名额。

(二)笔试后需面试的岗位(含先预审的岗位),笔试最低及格线以上者,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含加分)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的三倍比例进行。进入资格审查的,如确定面试候选人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并列最后一名,则以平局进入面试;

(三)需要面试、不进行笔试的岗位,凡报名并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革命烈士褒扬条例》(附件3)。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当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安排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并持有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时未能提供该职位所需的证件和相关材料,相关材料中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或者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相关规定的经公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招聘部门有权予以处理。应聘者将被取消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

资格复审中被放弃或不合格的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及格分数线的同岗位应聘者,可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点)。填写只会完成一次。笔试后面试的职位,招满后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不再招聘,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审查由国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

7. 面试

有关该职位是否接受面试的详细信息,请参阅职位信息表。

面试公告由国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发布。国有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和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实施;县、市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以采用答辩、专业提问、情景模拟、实际操作、后续作业、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全州统一定为60分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招聘流程。

面试具体事项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将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布。

八、分数计算

(1)仅笔试、不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各笔试科目成绩之和+笔试加分。

(二)笔试后面试的职位:综合成绩=(100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其中:百分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得分+综合应用能力得分+笔试加分)10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综合应用能力满分);

(三)免笔试需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各科目成绩、百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之和计算,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仅笔试、不面试的职位,若综合成绩并列,则按《红河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情况备案表》分确定排名。如果分数仍然相同,则进行面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评分计算方法计算,确定排名。笔试后面试的职位,若综合成绩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若仍打平,则按《红河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加分情况汇总表》分确定名次;免笔试,只进行面试。岗位中,若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附加测试后的面试成绩确定排名。

9、体检及检查

(一)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拟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及格分数线),按人数多少同等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的招聘职位。体检由国家招聘单位、县、市人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社会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红河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5]1号)、《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010- 3000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82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必须进行身体检查以筛查吸毒成瘾者。吸毒人员一经确认,将不再录用。

体检期间,体检人员与被检查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申请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审查过程中无岗位替代的,可按从高分到高分的原则择优选择同一职位的考生。综合成绩(面试职位须达到面试最低及格线)低分依次补补,仅补补一次;申请人已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补充过的,不再进行补充。

(二)检查

考察参照《体检操作手册》(国工局[2013]2号)进行,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检查重点了解检查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工作等情况。对需要回避的表现和情形,审查检查对象档案,核实检查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资格、提供的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考生考试不合格,或者考生主动放弃考试,且资格审查、体检时无替代岗位的,可从成绩最高的考生中择优遴选同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应聘职位须达到面试最低及格分数) 成绩最低的应聘者按顺序补补,仅补补一次;资格审查和体检其中一项已补充的,不再补充。

十、公告及招聘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公告

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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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因问题或个人放弃而出现职位空缺,且在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期间未填补该职位的,可根据综合成绩(面试职位必须满足面试最低及格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且仅更换一次;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步骤之一已填补该职位的,不再填补。

(三)岗位选择

若设置大岗位招聘,对具体招聘单位不明确、体检合格且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应聘者,按照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用。从高分到低分,并签名确认。职位将被选择。以后无法更改。

(四)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就业的,办理就业审批手续,下发就业通知书;举报影响就业问题并查出实质性证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间如有投诉,有关部门暂时无法核实举报问题的,将暂停聘用。为了保护个人权益,举报问题时必须实名举报。

办理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等原件,否则申请不予受理。

已签订劳动合同(协议)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须在用人单位审核完毕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前向用人单位提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材料原件。聘用程序报请批准。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与服务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发生合同、协议纠纷的,由协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并影响后续聘用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

原则上2023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审批手续。

(五)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通知发出后,劳动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就业,取消其就业资格。

因员工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或者其他情况导致拟聘岗位空缺,且在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期间未填补该职位的,应聘者的综合成绩同一职位的考试成绩(面试职位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填充只会进行一次;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步骤之一已填补该职位的,不再填补。

试用期合格者,正式录用;对不符合条件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劳动合同,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备案级别相同。

11.工作福利

本次招收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将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和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12. 纪律

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处理。

13. 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相关通知或安排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因检查其他渠道信息不正确而导致申请错误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本公告所附有关文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建议申请人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而导致注册错误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以事业单位招聘团体、专业培训机构等为幌子出现的补习班、补习网站或刊物,与本次考试主管部门无关。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申请人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申请人应当遵守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书。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以考生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书为依据,审核以考生填写的信息真实为依据。若注册信息与申请人持有的证明材料不符,将被视为申请人违反诚信承诺,由此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其他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前必须取得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在任何阶段被发现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报考乡镇职务和南方六县职务的候选人,须遵守各县市最低服务期限及最低服务期限后转岗比例的相关规定。具体事宜请直接联系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八)本次考试专业目录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或分类不一致,但根据国家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属于该职位所需学科和专业的。报考人员可主动与岗位所在地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确认其注册资格。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人所修课程与所需学科、专业的相似程度进行资格审查。

(十)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考生须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号)。 35)、务必善意查阅,否则不仅会影响考生的考试成绩,还会影响考生的廉洁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14、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五、本公告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3 月17 日

红河州新闻中心

法律顾问:云南亚尊律师事务所

0873-3990667

律师:杨玉峰13808775963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朝阳路新视野小区:

用户评论

可儿

看了这个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感觉机会来了!一直想找个稳定的工作,这下有戏了。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爱情的过失

哈哈,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真是及时雨啊!我已经迫不及待地准备报名了。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轨迹!

公告里的岗位挺多的,不知道自己能报哪个,有点纠结呢。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从此我爱的人都像你

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一出,我赶紧分享给了身边的小伙伴,大家都挺兴奋的。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自繩自縛

唉,我学历不够,怕是报不了这些岗位,真是遗憾。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乱世梦红颜

红河州事业单位的招聘公告出来了,今年的竞争应该会很激烈吧。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珠穆郎马疯@

这个招聘公告里好像没有我专业对口的岗位,有点失望。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孤独症

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希望这次能成功,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我要变勇敢℅℅

看到红河州事业单位的招聘公告,我觉得自己有希望,一定要好好准备。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怅惘

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我打算报名试试,哪怕只有一丝希望。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指尖的阳光丶

公告里的条件有点苛刻,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有点担心。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〆mè村姑

红河州事业单位的岗位要求挺高的,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达到。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各自安好ぃ

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希望这次能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经典的对白

看了红河州事业单位的招聘公告,感觉自己离那个岗位还有挺远。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如梦初醒

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真希望我能成为其中的一员,实现自己的梦想。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孤单*无名指

公告里的岗位挺多的,但我担心报名人数太多,自己会被淹没。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微信名字

红河州事业单位的招聘公告一出,感觉整个城市都热闹起来了。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煮酒

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期待能有个好的开始,为自己的未来努力。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她最好i

红河州事业单位的招聘公告,对我来说是个挑战,但我不会放弃。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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