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申请!福建工程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细则发布
分类:网校动态日期:2024-10-14 03:55:03人气: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福建省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的办学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福建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0388)是一所具有126年办学历史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被誉为福建省“建筑业黄埔军校”、“机电工程师的摇篮”。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理、经、法、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大学。 2018年入选福建省博士学位授予权培养单位、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大学。
第三条学校设有两个校区。旗山校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恩溪校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三环路999号。
第四条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福建工程学院闽台高校联合人才培养项目(简称“闽台合作项目”)由学校与台湾高校共同举办。它实现了“3+1”和“4+0”两种训练模式。学校位于旗山校区,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及台湾合作大学相关学习证书。其中,“3+1”模式,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原则上学生第三学年前往台湾相关合作大学进行一年的交流学习。
第五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工程学院。颁发学历及学位证书种类:符合学校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工程学院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章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
第六条2022年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招生计划配置原则:根据学校职业发展和专业建设规划,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人才需求,科学合理配置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所有普通本科专业学费均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最终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如有调整,以官方文件为准;如有退款,退款办法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号文件(民价[2005]费费435号)执行。
各专业(项目)学费如下: 1、普通本科专业学费为5040元/生每学年,重点学科本科专业为5460元/生每学年。具体专业名称请参阅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手册。 2、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8640元/生/学年。 3、软件工程本科专业:第一年、第二年5040元/生,学年13000元/生,第三年、第四年13000元/生。 4、闽台合作项目:普通本科专业每学年15000元/生;艺术类本科专业18000元/生:学年18000元/生。 (“3+1”项目涉及到台湾合作大学学习一年,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由台湾合作大学收取)
第三章候选人要求
第九条考生必须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
第十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办(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10)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不予录取未提供体检信息的考生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第十一条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应当具有一定的绘画功底。新生入学后将参加基本的绘画测试。对于考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新生,将考虑学生的意愿和偏好。根据学校各专业具体情况,调整学生就读其他专业。
第十二条外语:新生入学后,学校仅安排英语课堂教学。建议非英语考生仔细填写表格。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对德、智、体、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艺术和劳动,以及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转学比例:省(区、市)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除非明确说明,齿轮调节比为1:1。
第十五条普通专业设置原则
学生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有关省(区、市),各专业的选科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有关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方案和相关办法执行。
1、成绩优先,职业志向其次。即按照考生分数从高到低,并行顺序分配每位考生的职业志向,职业志向之间不存在等级差异。
2、上述调整后,若仍有专业未报满录取名额,对愿意提交专业调整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时考虑考生的综合素质高中质量评价、专业选择类型、单科成绩、体检、专业等转入尚未录取的专业;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在考生录取的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转专业。
3、当提交分数相同时,按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顺序:文史类语文、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科类数学、综合科学、语文、外语。外语;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将按照本省份排名规则分配专业。若仍相同,则参照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分配。
4、考生报考的专业偏好受体检结论限制的,学校可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偏好分配或转入非体检结论限制的专业;若考生报送的专业偏好均为限制体检结论专业,且不符合专业调整要求的,不予录取。
5、对所填专业无法录取且不愿遵守重大调整的考生,将予以退学。
第十六条艺术专业配置原则
1、专业成绩以各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为准。
2.在考生文科考试成绩(高考成绩+政策加分)和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文科成绩线和专业统考本科资格线的基础上在所在省份(及格线),根据申请人的成绩(即综合成绩)优先择优录取,以专业为原则。
3、经过上述分配后,如果仍有未完全录取的专业,愿意接受专业调整的考生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配到未录取的专业。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重大调整是在与分配专业组相同的专业组内进行调整。
4、对所填专业无法录取且不愿遵守重大调整的考生,将予以退学。
5、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文科、文科类按省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语文、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根据省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综合理科、语文、外语。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将按照同省份排名规则依次分配专业。若仍相同,则参照高中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分配。
福建省考生:根据上级文件,备案方式为并行自愿备案。综合成绩=高考文学考试总成绩40%+省美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2.560%。外省考生: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明确规定综合分数(提交分数)计算方法的,综合分数(提交分数)计算方法按照省级文件执行;省级文件未明确规定的,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高考文学考试总成绩40%+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60%。
第十七条申请转专业按照学校本科生转学管理规定执行。就读闽台合作项目专业的学生,入学后只能报读与闽台合作项目就读的同一学科、同批次专业。申请转专业。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期满转为普通学生时,按照《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少数民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民工院教[2019]6号)规定转入入学当年同批次就读的专业。
第十八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计划全面有效完成,保证新生报到率,学校不予录取转入学校的考生(即未填写学校选择的考生)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调整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调整招生计划的原则是:学校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按规定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将原计划生源不足专业调整为生源充足专业。学校提出方案调整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稍后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当年新颁布的加分政策。福建省当年加分、减分政策按文件规定执行。外省(区、市)有文件明确规定学校必须实施国家加分项目和地方加分项目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文件未规定必须实施的,学校仅认可国家加分项目,并进行备案和专业调配。所有高考加分和分数不适用于未安排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五章监管措施
第二十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不准”、“十公开”、“三十不准”。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591-22869493、0591-22865056。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生源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学校坚持资助与育人并重、感恩激励、心理疏导、素质提升并重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奖、补、贷、考、学”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减、免、补”七位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支持制度。内容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个人奖学金、新生绿色通道、勤工助学、临时困难紧急救助、严重学生医疗补助等此外,学校还设有各类社会奖、助学金,奖励和资助学习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咨询热线:0591-22863312。
第二十三条学校坚持走国际化办学道路,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芬兰、荷兰、比利时、挪威等欧美国家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以及马来西亚、泰国等“一带一路”国家。交流合作关系,入选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计划”实施机构,开展“1+2+1”人才培养计划和交换生计划。学校加强与台港澳高校交流合作,开展闽台高校联合人才培养项目。 2019年经教育部批准招收台港澳学生。招生咨询热线:0591-22863030。
第二十四条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s://join.fjut.edu.cn上公布。招生咨询热线:0591-22863181(日常),高考录取时段:0591-22863285(工作时间6月15日至8月30日)、0591-22863286(工作时间6月15日至8月30日)。学校网址:https://www.fjut.edu.cn。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开展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冒用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以往学校招生文件与本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调整需要变更本章程的,按上级部门新制定的规定执行。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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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我们约定在苍霞湖畔与您相见
欢迎报考福建工程学院!
用户评论
哇,终于等到了!福建工程学院的招生细则终于发布了,今年的招生政策怎么样?希望录取条件对大家来说都比较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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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吗?我一直很关注福建工程学院,今年招生细则一出,我就赶紧过来看看,希望能顺利被录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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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招生细则我看了,感觉有点复杂啊,特别是对加分项的说明,希望学校能给出更详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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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的招生细则发布,真是激动人心!我已经开始准备报名材料了,希望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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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每次看到这样的招生细则,我就头疼,这么多条件,我该怎么准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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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错过了福建工程学院的招生,今年一定要抓住机会!细则里说有专业面试,我得多练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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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细则里提到有自主招生计划,这对我们这些成绩一般但有能力的学生来说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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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的招生细则发布,我看了好几遍,感觉这个学校的专业选择还挺丰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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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福建工程学院的招生细则,我都有种冲动想要报考,但现实总是很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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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招生细则里说有艺术特长生招生,我虽然不是艺术生,但想想还是有点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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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的招生细则发布,我最大的担心就是学费问题,希望学校能给予一些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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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细则里提到有国际合作项目,我对这些项目很感兴趣,希望能有机会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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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的招生细则,我觉得对于应届高中生来说是个很好的参考,希望学校能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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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福建工程学院的招生细则,我对学校的专业设置有了更深的了解,希望这次能顺利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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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细则里的招生计划数让我很欣慰,毕竟竞争这么激烈,能有机会被录取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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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的招生细则,我看了之后觉得学校的就业前景不错,这也是我选择报考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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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细则发布,我赶紧分享给了身边的朋友,一起讨论哪个专业更有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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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福建工程学院的招生细则里有奖学金政策,我一定要好好努力,争取拿到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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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的招生细则发布,虽然有点复杂,但我相信只要用心准备,一定能成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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