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盘锦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分类:网校动态日期:2024-10-12 17:20:59人气:


现将《盘锦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给您,请遵照执行。

盘锦市教育局

2024 年6 月17 日

(本文向社会公开发布)

盘锦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和招生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号要求,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促进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现提出以下意见关于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招生工作的展望:

一、总体要求

一、落实《盘锦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盘交通[2024]31号)要求,全面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和公民入学的政策、规定、程序和办法同时,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坚决纠正“暗箱操作”、“夹招生”等现象,严肃查处与招生挂钩、相关的各种收费行为。完善公平招生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2、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评审、网上录取。未通过网上录取的学生,视为无效入学。

报名方式:盘锦中小学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pjsrxbm.cn)

(1) PC端:360、火狐、谷歌等网络浏览器。

三、各县(区)要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变化情况,结合建立优质均衡发展地区的要求,制定本地区义务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实行义务教育、集团办学、扩大质量、提高质量等,遵循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地区实际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4.实行“以当地政府和公办学校为重点,将常住人口纳入地区教育发展规划,将流动儿童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利用户籍地”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招生。 “以许可为主要依据”该政策要求流动儿童就读于公立学校或通过政府购买的名额。完善流动儿童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流动儿童入学不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和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居住地无监护人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

5.切实保障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青少年平等、无障碍地接受义务教育。各中小学要建立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营造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学,落实“一人一案”要求,一一完成入学安置工作。一。对符合优待条件的烈士子女、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待子女、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等各类优待对象,各县区要细化准入程序,落实优惠的教育政策。

6.推进义务教育招生“一次办事”便民服务。办理义务教育入学,必须按照非必要不提供材料、非必要不收集信息的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的证明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疫苗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的先决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向学生索取。信息收集应在入学时进行一次。不得随意、重复利用各类APP、小程序收集学生相关信息。严禁收集学生家长的状况和收入信息。

七、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集团办学名义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各县区要加强本地区学校阳光班安排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计划由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并实施,全部流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民办寄宿学校在批准的地方招生范围内招收学生,不得招收范围外的学生。

二、招生原则

(一)地域划分原则。各县、区教育局负责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所辖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义务教育各阶段招生计划由主管教育部门根据各学校办学情况和本地区常住人口情况制定并发布。小学每班人数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人数不超过50人。义务教育各阶段学校严禁招生计划外自行招生,严禁擅自跨地区招生。

(二)定向招生(匹配升学)原则。各县、区教育局要根据学校布局、常住人口变化等因素,合理划分招生区域。小学按照免试、就近招生的原则招生。初中学校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招生或分区招生。对于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实行直接入读相应学校的原则,学校的招生计划优先满足本校小学毕业生的教育需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安排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正常就读。

(三)分批录取原则。各公立义务教育学校的录取顺序根据注册条件确定。当同批次注册学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当全部录取。当某批次注册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采取随机分配录取。这个过程是要向社会公开的。

(四)公开、透明的原则。学校招生计划和义务教育各阶段招生计划(简章)及时通过“盘锦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布。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对招生过程重点环节进行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五)把握择校原则。为规范招生顺序,防止因择校转学,已录取其他学校的学生申请转校,入学后须按《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主管教育局批准2024年。招生安排将根据学位状况进行协调。

(六)人文关怀原则。一是盘锦市户籍孤儿可在户籍地根据意愿选择学校,由县、区教育局负责安排。二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当第二个或第三个孩子因当地学区变化而无法与其哥哥(姐姐)选择同一学校,并且哥哥(姐姐)就读于非选择学校并保留原住所时,其监护人应提出请求。申请时,原则上按照就近入学、学历就近的原则,安排第二、三子女与其哥哥(姐姐)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三是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和阳光班安排,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

三、主要内容

(一)小学招生情况

1、小学报名系统不会删除公考档案。

6月20日至6月30日,本市小学入学学生家长可通过“盘锦中小学招生信息服务平台”选择报名学校并填写基本信息。

公测期间,学校不安排现场报名。未填写信息的学生不影响录取批次。 7月1日至7月5日期间,家长可继续在线或现场报名。

2.小学入学登记。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市义务教育招生要求,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关人员,确保义务教育招生顺利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

2024年小学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 2024年8月19日至20日,个别学校仍有空余名额的,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最长可延长至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学生信息将录入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7月1日至7月5日,适龄儿童家长可通过“盘锦中小学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或到申请入学的小学,选择学校进行报名(对于现场报名的学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学校进行现场初审)。 7月5日是小学入学报名截止日。此后不得更改录取信息和学籍。

3.民办小学招生信息真实性核查。

7月6日后,各小学将根据申请入学的学生信息,通过现场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初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复试通过的学生,平台将发放真实性审核通过信息。

4.私立小学招生。

各民办小学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时间安排、招生计划、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依次招生。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分配的方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全程参与。通过录取的学生,平台将发放学生录取通知书。已被某小学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其他小学的录取。

5、民办小学补报名、招生。

8月19日至20日,未在“盘锦中小学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注册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通过“盘锦中小学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补注册。

8月21日至23日,各县区协调未录取小学生招生工作,平台向录取学生发放学生录取通知书。

6.协调居住地的准入政策。

本市小学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儿童、本地居民、进城务工儿童。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和居住廉租住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就学。具体办法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二)初中招生情况

1、全市小学全部完成毕业作业。

6月17日前,全市所有小学完成毕业生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毕业学校等)核验,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中完成毕业操作。

6月18日至19日,市教育局完成全区小学毕业生信息核查准备工作。

2、初中报名系统不删档公测

关于发放《盘锦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6月20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各初中就读的学生家长可通过“盘锦中小学招生信息服务平台”选择报名学校并填写基本信息。

公测期间,考试科目仅面向本市小学毕业生开放,学校不安排现场报名。未填写信息的学生不影响录取批次。 7月1日至7月5日期间,家长可继续在线或现场报名。

3.初中入学登记。

7月1日至7月5日,学生家长可通过“盘锦中小学校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或前往申请入学的初中(现场报名的学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初审)。 7月5日是初中入学报名截止日。此后,录取信息和学籍不得变更。

对于目前在我国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六年级学生,如果非盘锦市注册且不符合盘锦市农民工子女条件,建议选择直接录取方式。不符合本市其他初中招生条件的,无法考入盘锦市初中的,由家长安排返回原户籍初中。

对于符合申请回初中条件但外地毕业的小学毕业生,初中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录取材料并录入学生信息。

4.民办初中招生信息真实性核实。

7月8日后,各民办综合学校将对本校学生的直接入学申请进行审核,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同时,各初中学校根据申请在校就读的学生信息,通过现场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初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复试通过的学生,平台将发放真实性审核通过信息。

5、私立初中招生。

各民办初中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时间安排、招生计划、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依次招生。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分配的方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全程参与。通过录取的学生,平台将发放学生录取通知书。已考入某所初中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初中的录取。

六、民办初中补学入学。

8月19日至20日,未在“盘锦中小学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注册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通过“盘锦中小学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补注册。

8月21日至23日,各县区协调未录取初中生招生工作,平台向录取学生发放学生录取通知书。

7.协调居住地的准入政策。

招生对象为盘锦市内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盘锦市户籍、住房、进城子女等户籍条件之一的外省市小学应届毕业生。工作。外省市毕业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初中就读,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有盘锦市户籍;

(2)实际居住在盘锦市,且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盘锦市房产证明(或完整购房发票、网上签订备案合同);

(3)如您因工作原因迁往盘锦市,您的法定监护人可提供在盘锦市缴纳社保的证明;

(四)法定监护人具有盘锦市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居委会核发的居住证。

为规范招生顺序,符合初中注册条件的外省市小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复读的,学生家长有义务告知原毕业学校或毕业学校。学校提前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避免两地重复报名。若学生因未履行通知义务而无法入学,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承担。

(三)民办学校招生情况

1.出版招生简章。

加强民办学校招生指导和管理,按照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有关要求批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简章等相关信息在“盘锦中小学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和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各民办学校应当在批准的招生计划和范围内招生。除满足本校小学毕业生入学需求外,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招生计划若非学校小学毕业生招生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将随机分配给全体学生。民办学校招生简章的公开内容应当包括学校的办学条件、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

2.实行网上报名。

民办中小学实行网上注册、招生、录取。 7月1日至7月5日,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和就读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在“盘锦中小学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填写申请表。每人可填报一所私立学校。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可以选择性填写1所私立学校作为转学选择。

4、其他说明

为保障本市中小学生升学权益,现将2024年以后中考相关要求提前说明:

1.盘锦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和盘锦市内务工人员子女中考时享受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待遇。

2、自2024年中考起,盘锦户籍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生于盘锦市(即身份证号码前四位为“2111”),具有盘锦市户籍;

(二)户籍由外地迁入盘锦市的考生,须在盘锦市拥有户籍满两年。以2025年中考为例,户口迁移时间应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三、自2024年中考起,以2025年中考为例,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市农民工子女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自小学一年级起在盘锦市注册,并具有盘锦市义务教育学校完整的就学经历;

(二)在盘锦市公办学校连续就读两年;

(3)实际居住在盘锦市,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盘锦市房产证(或完整的购房发票,或网上签订备案合同),包括房产证登记时间、完整采购发票的打印时间,或网上签订合同的时间。备案时间截止至2025年3月31日,逾期备案视为无效;

(四)法定监护人盘锦市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已满两年(且处于连续缴费状态);

4、居住证是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条件之一。对于仅持有盘锦居住证且不符合本市农民工子女上述认证条件的外地户籍考生,市教育局将另行制定盘锦等重点高中的就学指标高中。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和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要主动通过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学校招生和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并严格执行。市教育局规定了义务教育招生的各项要求,并及时纠正问题,确保招生顺利有序。

2.民办学校存在通过考试(测试)选拔招生、无招生材料招生、非法收取招生费用、擅自招收学校招生计划外学生等违法招生行为的,由学校给予对违规行为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规定,批准地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校长或相关责任人员及时改正,减少学校三年招生计划。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大对居住证、户口、房产证等入学申请材料的审核力度。凡使用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安排和要求由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各类学校不得提前开展招生及相关工作。

附件:1.2024年小学招生时间表

2. 2024年初中招生时间表

三、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咨询电话

用户评论

败类

这《实施意见》一出,真是帮了我们家长大忙了,再也不用担心孩子上学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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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从于你

每年招生季都是最头疼的时候,这个通知真是及时雨啊,希望实施得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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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的对白

看了这个通知,感觉对学校招生有了更明确的了解,但还是希望入学名额能更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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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花为谁悲丶

《实施意见》里提到的积分入学政策,对我们外来务工人员来说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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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城暮雨

这个通知里提到的“就近入学”,但周边学校这么多,就近入学真的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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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桥残雪

感觉《实施意见》里对特长生的招生条件挺宽松的,这对于有特长孩子的家庭是个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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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锁我心

这《实施意见》的出台,让家长对学校的招生流程有了更多的知情权,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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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残月

每年招生季都是一场大战,希望这次的通知能真正解决入学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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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梅西

通知里说到的“摇号招生”,这对公平性是个考验,希望执行得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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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伤

《实施意见》中提到的招生时间节点,家长一定要记好了,别错过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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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眉恨

看到这个通知,担心的是学校的师资力量能否跟得上增加的学生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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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漫长

这个通知里提到的“择校费”问题,家长心里还是有点打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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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

对《实施意见》中提到的“政策性照顾”部分,不太清楚具体指的是什么,希望有更详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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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瞒我瞒

通知里说到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不知道如何平衡公办民办的招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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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湿青衫

每年招生季,家长都要通过各种渠道打听消息,现在有了《实施意见》,感觉心里有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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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丶若相惜

希望《实施意见》能真正落实到位,让孩子们都能顺利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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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瓶年的冰泉

这个通知对家长们来说是一个参考,但最终还是要看学校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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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焰﹏゛

看到《实施意见》里的“招生计划”,感觉有些学校名额还是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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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你身边

通知里提到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希望能得到更好的落实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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