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成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分类:网校动态日期:2024-10-06 16:16:20人气: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义务教育招生招生工作实行“县(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在同级政府领导下,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市教育局协调指导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学校的招生和招生监管工作;各招生学校按照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完成本校的招生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今年市级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招生招生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二)坚持免试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考核或者委托外部培训机构采用考试、测试、面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者证书作为录取条件。和依据。公立学校实行分区招生,按照距离较近的分区招生。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居住的原则,户口登记与父母实际居住家庭住址一致。

(三)坚持就近入场原则

按照“分区招生、就近招生”的目标,科学合理、持续稳定地划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区域范围;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逐步实行单校划区;在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分区,将热门学校分散到相应区域,确保分区就近学校实施。

(四)坚持公办学位优先的原则

各县(市、区)要增加公立义务教育资源供给,重点抓好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学校项目,尽快投入使用。对公办学校名额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其到民办学校就读,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提供。

(五)坚持公民共同招募的原则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由批准地统一管理。招生工作由批准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范围限于学校所在地县(市、区)行政区域(含功能区)。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规定的招生时间和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跨区招生。招生和超出招生范围的。

(六)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

各县(市、区)要利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和河南省教育招生“一件事”处理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信息发布等工作,并充分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采取多种渠道宣传招生新政策和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积极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招生机会公平。

二、招生及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1.小学:招收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已满6周岁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户籍在本地的学生。其他地方符合政策要求。

关于完成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2.初中:本地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符合政策要求的非本地户籍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及录取程序

1.公布招生政策。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结合本地实际,于6月20日前制定本辖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明确招生政策、学区(区)范围、报名情况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及其他公众关心的重要问题将通过官方媒体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招生工作计划于6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2. 注册。适龄儿童家长应当按照所在县(市、区)招生计划要求进行报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和河南省教育招生“一件事”处理平台,于7月13日前完成网上信息采集,收集学校——适龄儿童及监护人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完成资格现场审核。学校审核完成后,将相关材料汇总报当地教育部门审核录取。学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或登记虚假学生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将被视为主动放弃提高他们在学区的学校就读的资格。

3、入学及注册。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各招生学校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录取结果。录取结果将于8月26日前以发放录取通知书或线上线下发布录取公告的方式公布,并安排学生到学校报到注册。到达。

(三)特殊群体招生情况

1.流动儿童随迁子女就学。坚持“两个要点、两个包含、以居住证为主”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切实简化流动儿童入学手续和证件要求,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学者均入学”,流动儿童的入学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统筹安排。流动儿童和本地学生实行“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农民工子女在奖励、团队成员、课外活动等方面享有与城市学生同等的权利。

2.招收留守儿童、困难儿童入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教育关爱政策,确保每一个适龄留守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做好对家庭困难学生的帮扶和资助工作,确保不让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要积极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申请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等,确保农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失学。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数量,按“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他们没有辍学。大力推行融合教育,优先安排普通学校,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安排中度和重度残疾儿童就读特殊教育学校;落实对特殊照顾、无法上学的人员的落实措施,提供上门教育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招生、安置发生争议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人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提出意见。招生安置,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参加方法及具体学校(送教)。

4.特殊照顾对象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雄和警察的子女、残疾警察子女、合格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人员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协调招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义务教育招生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从控制择校热、消除大班制、控制辍学等角度,解决义务教育招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确保就学、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等方面,精心谋划、制定方案。中心城市各区义务教育招生必须同步进行。各招生学校要在当地教育部门统一部署下,同一时间节点推进各环节招生工作,确保2024年招生顺利有序。

(二)科学优化学校布局

各县(市、区)要按照“十四五”期间城乡义务教育布局规划,严格落实配套教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城镇居民区,持续优化学校空间布局,确保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适应区域人口变化特别是学龄人口变化,满足学龄人口需求儿童和青少年可就近入场。

(三)促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

关于完成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加快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积极采取集团办学、学区制、结对帮扶、强校引领弱校、师资均衡配置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和地区差距。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水平、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差异,为确保适龄儿童、青少年享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创造了条件。各县(市、区)要通过提高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增加薄弱初中学生进入省市示范高中的机会,促进各初中生源均衡。

(四)健全控制辍学、保障教育的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动联控保障责任体系,不断完善“一县一案”辍学防控保障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坚决防止因贫失学。因病辍学。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群体、关键环节、重要时间节点,聚焦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困难儿童入学,加强教育关爱帮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正确的。

(五)规范登记信息采集

(六)严格控制班级招生

各县(市、区)要严格控制并合理调整大班额学校、特大型学校招生计划。各学校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府办[2022]105号)的要求设定班级名额。起始年级不允许大班名额。小学每班学生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学生原则上不超过50人。

(七)加强招生和招生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充分认识学籍是招生结果的体现,要及时完成小学新生、初中新生注册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招生名单方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学籍继续。要严格执行学生“注册必须一致、注册可随”的规定。严禁分割学生注册、清空学籍、伪造学籍。严禁违规跨地区招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转学籍。

(八)严格执行纪律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普通中小学招生“十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生。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或者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各类考试选拔学生,严禁使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成绩;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捏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班招生;严禁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严禁任何学校以招生或者变相收取与招生挂钩的“学金”;严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使用各种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者其他方式招收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和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高中排名;为提高中考尖子生数量和录取率,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按照中考成绩对学校进行排名,向学校提供非学校高考考试成绩数据;严禁分离学生、空学籍、伪造学籍等行为,不允许违规跨地区招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转学籍。

(九)强化监督问责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提供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落实阳光招生,重点纠正各地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群众。针对问题的多方面要求,建立健全监督、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及时处理招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做好招生工作,消除影响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危险迹象。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县(市、区)和学校,取消各类考核评价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约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严重违反招生规定的民办学校,将取消各类优秀、优先资格,并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暂停招生、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当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责任。

(十)加强宣传引导

附录:

许昌市各县(市、区)招生咨询热线

编辑/郭彩霞

用户评论

花开丶若相惜

哎呀,这招生工作通知终于出来了,终于可以放心给孩子报名了,希望流程能顺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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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夏初开

每次招生都是一场大战,希望这次能简化流程,别让孩子们和家长都累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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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

义务教育招生通知出来啦,这回我得赶紧准备资料了,希望所有程序都能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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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之若素

这个招生工作通知太及时了,我正好在犹豫要不要让孩子去那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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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染

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开始了,家长们是不是又要开始忙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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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不是了i

义务教育招生通知发布,不知道我们这边的学校会不会有所调整。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自繩自縛

看到这个通知,心里有点紧张,希望孩子能顺利进入心仪的学校。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太难

义务教育招生通知一出,家长们就开始了疯狂的资料收集,这节奏真是快。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幸好是你

2024年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开始了,希望政策能更加公平,让每个孩子都有学上。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颜洛殇

义务教育招生通知,终于等到了,希望这次能顺利报名成功。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拽年很骚

每次看到招生通知,我都头疼,这回不知道又要花多少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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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究会走-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开始,家长们是不是又要开始排队了?这可真是个考验耐心的活。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权诈

招生通知一出,家长们就开始紧张起来,这回不知道又要经历什么。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笑傲苍穹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开始,希望这次能简化报名流程,别让孩子们和家长太累了。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极§速

看到这个招生通知,我开始担心自己准备的资料够不够,希望不要因为这一点小错误错过机会。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神经兮兮°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开始,希望政策能更加人性化,让孩子们有更多的选择。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惯例

每次招生通知都是一场大考,家长们是不是又要开始紧张准备了?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杰克

义务教育招生通知一出,家长们就开始了各种咨询和讨论,这可真是热闹。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采姑娘的小蘑菇

这招生工作通知发布,希望学校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计划,让孩子们都能有学上。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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