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池市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开始!个人申报期限为7月至8月
分类:网校动态日期:2024-09-26 02:55:29人气: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公室,市政府各系列职改办公室: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 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归人社条例[2021]11号,以下简称文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资格道德,完蛋
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评审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职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人员)。因机构改革,除国家或者自治区规定过渡期内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外,管理适用公务员法。
(二)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延期退休手续的除外。
(三)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正在接受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立案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因违纪违法受过处分,仍在处罚影响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已录入职称档案审核诚信档案且仍在备案期限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后遇到上述情况的,其评价结果将不予确认。
2. 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通过其人员、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申请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评估。
(二)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者按照归人学会条例[2021]11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的途径申请职称。
(三)中方驻广西直属单位和外省驻广西单位分公司(分所、办事处等)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本单位(系统)统一渠道申报职称。确需参加我市职称评审或者委托我市代为评审的,由中央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其他有权限的单位出具授权或者委托书(见附件5、 6),并按照我市职称评审相关要求执行。申请审查。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实行物资清单制度。
各系列(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部署年度职称工作时应附相应的申报条件。各系列(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审查情况和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完善申请材料清单,列出必备的硬件材料。材料清单应纳入各系列(行业)部署文件中并下发。原则上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清单以外的材料。
(二)通过数据共享简化申请材料审核。
各行业专业继续教育科目、学时完成情况要通过数据共享接入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减轻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的负担。申请人应按照各系列(行业)部署文件和应用系统设置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填写材料。学历、高级职称证书、社会保障关系、继续教育等数据已共享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供;如果通过系统数据共享无法获取数据,则必须上传相关材料。
1.参加继续教育要求。申请人必须完成2024年公考要求的学科学习和考试任务后方可申请; 2023年完成继续教育(包括公共必修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是推荐参加的重要参考条件。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核实申请人身份。工作经历和身份由各级评审委员会设立单位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与社保部门核实的方式进行核实。私营企业申请人原则上应在申报单位有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月份)的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6个月内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并由各方对组成等级评定委员会的单位进行核查。自由职业者申请人自申请当月起前6个月(不含当月)无以公司名义缴纳养老保险的记录。审核中发现申请人工作经历与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不符,经核实申请人填写虚假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材料不予受理。申请人进入审查结果公示期或取得职称的,将按照归人学会条例[2021]11号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罚。
3.加强学术成果的审查和验证。在申请系统中设置学术风险预警功能,建立涉嫌违法出版物数据库,自动与申请人提交的出版物进行比对,标记风险出版物。申请人应按照提示进行自我核查,并提供核查相关材料,各级审核部门应加大对风险标记出版物的审核力度。
(三)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的要求。
(4)辅助材料
特殊情况,应当提交相应的辅助材料,需要同一单位出具的辅助材料应当整合为一份文件。
1.申请例外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符合例外条件的材料,并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2.如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发生异常变化,且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身份证号码、户口本个人信息页不一致的还应当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3、其他特殊情况,应按评审团要求提供相关辅助材料。
4.审查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单位评审建议
1、严格落实审计责任。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推荐申请主体责任,加大对申请人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的审核力度,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落实审核责任。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机构在推荐人选时,必须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岗位结构比例和职位空缺情况。向评审委员会推荐的申请材料,经审查发现问题的比例达到或超过本单位报名人数的10%的,推荐单位应当作出说明;达到或者超过20%的,推荐单位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交书面整改意见。组成委员会的单位根据问题情况和程度,通知申请人或者暂停该单位的推荐和申请权限。次年。
2.规范评审和推荐程序。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归人社条例[2021]11号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查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查和推荐。申报高级职称的,应当在审议前通过答辩或者讲授等方式进行考核,并将答辩意见填写在申报系统中。申请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经评审推荐单位审核认证后,将评审结果填写在申请系统中。
(二)主管部门审查
单位主管部门要依据职权对单位的评审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查和纠正错误,加强对单位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填写规范性的审查。材料,并承担审核职责。
(三)职改部门审核
各县(区)、各系列(行业)职改办(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的基本条件等。推荐对象等严禁使用程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推荐人选基本条件的,将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查。经审核,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归人学会条例[2021]11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实行一次性通报制度。
组织评审委员会的单位要加强对直接申请和例外申请的审查。如果直接申请,审核重点是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属于例外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符合例外条件的材料,并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审核。经组委会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评审,无需另行例外。赞同。申请破例是放宽学历或资历要求,不等于申请无职称或申请更高级别。
5. 审查组织要求
(一)规范评审组织。各级、系列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开展评审工作,按照归人学会条例[2021]11号第二章的有关规定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第四章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各系列、各级评审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系列和资格名称开展评审工作。不得自行设定资格名称进行评价。评审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评审条件或者降低评审要求。各系列初中级评审委员会须在组织评审前5个工作日向市职改办报备,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并按照模板要求上传《中初级评委会开展评审工作申请表》(附件7)。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审核。
(2)专家提取。各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由评审委员会组成单位从批准的评审库中随机抽取。禁止任何单位和部门以任何形式指定评估专家。若评审团专家库发生调整,应于7月底前在系统中完成评审团库信息更新的申请和调整。专家遴选过程应当接受评审委员会组成单位监事的全面监督,评审专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 区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制办[2019]19号)第一款第(四)项规定遴选。 ] 第68 号)。
(三)注重评审质量。各级评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评审前对评审专家的培训。高级评委会需组织研究自治区职改办公室下发的《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培训课程》号。各级评审委员会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以评审质量为核心,遵循优中选优的原则,合理确定评审通过标准,不追求通过率一分一秒。 - 侧面。参与事业单位评价的,要充分考虑事业单位岗位编制结构比例和职位空缺情况。各县(区)、各系列(行业、单位)职改办公室可通过跨现场评审等形式,组织实施报考人数多、社会关注度高的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四)复习时间安排。各县(区)、各系列(行业、单位)职改办公室要根据《2024年度河池市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进度及时 间安排表》(附件4)及时研究确定本县(区)及本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并报送7月15日前,将本县(区)及本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系列评审部署文件报市职改办公室备案(邮箱:zjk25587820hechi.gov.cn),并下发至市职改办备案。通过在单位网站上发布等多种形式向外界公布。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由各县(区)、系列(行业、单位)职改办公室协调安排,年内必须完成评审工作。
6、审核结果的审核、提交和确认(录音)
(一)各中级评审委员会所属相应职改办公室对评审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主要责任。本系列(行业、单位)中级审查委员会完成审查并组织审查无误后,审查结果须以本系列(行业、单位)职改办公室的名义及时向社会公开。 单元)。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考核结果须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级职称业务线 上办理和评审结果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制办[2020]113号)等文件及时报市职改办公室。
(二)及时提交职称电子证书数据。各级职改部门应在审核结果确认文件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报送电子职称证书数据。
(三)职称评审资料收集和证书核验。坚持“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推进历史职称证书数据在线核查,按要求及时采集报送数据,严厉打击职称证书造假行为。
7、落实相关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等级分级申请职称。下列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申请相应级别的职称:
1、按照《广西壮族自 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高层次急需紧 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归仁社条例[2023]6号)要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急需紧缺高层次特殊人才”直接评审职称申报系统中的需求”。提交申请材料。 2024年首次进行评审,接收材料时间分别为6月30日和9月30日之前。
2.具有境外工作经历的人员、调入企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超过规定年限的人员与评价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初、中级职称所需年限合并) 2 年满20周岁的人员,可按照《贵人学会章程》【2021年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分别申请相应的职称] 第11号。
3、高技能人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 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的通知》号文件(归仁社条例[2021]12号)相关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4、“群体型”援助干部人才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7部 门印发〈关于加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组团式”帮扶医疗、教育干部人才激励保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组通字[2023]21号)精神申报职称。资助2年以上的,可以提前1年申请高级职称评审。支援时间按基层服务时间计算。以考试代替评价或者考试与评价相结合的职称系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实行决策咨询信息激励机制。根据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决策咨询信息转化为文件,应当凭上级党委或者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综合值班室出具的采纳通知书以及上级机关提供的证明。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不予认可。已将决策咨询信息纳入审核条件的相关系列(行业)可按照审核条件执行。
(四)落实疫情防控新阶段医务人员职称激励政策。根据《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号)相关规定,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实际表现将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表现优秀者将优先申请并参与评价。医务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成果可以作为代表作品参加职称评审。有突出贡献并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可以直接申请参加高级职称评审或考试。医务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经历可视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和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分。
(五)落实职称“精准评价、精准使用”工作。各系列(行业)主管部门在制定或修改职称评审条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对县级以下基层的学历和科研要求,重点考核职业道德、 “定向评价”可以采取分组、单独评审的形式。取得的职称仅在基层有效,评价结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管理权限备案。各系列(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此工作安排纳入今年职称部署文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并在组织职称评审时贯彻落实。
(六)加强私营企业职称评审。各级各部门要为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提供政策宣传和申报评审服务。规范和畅通民营企业申请人的申请渠道,条件成熟的可根据参与情况单独组建审核小组。
(七)畅通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为高技能人才提供职称评审服务。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不再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条件。取得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馆、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等领域高级专业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水平的,可以作为报考的条件。申请相应系列职称。
(八)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项同级职称评审。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一级别职称的,当年所有评审结果全部无效。
(九)在区外(包括中方驻广西直属单位或外省驻广西单位)取得职称,移居我区后仍从事同一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重新确认后,方可申请原系列职称。外地取得职称并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不符合职称重新认定条件。单位核实其原职称真实有效后,可申请更高级别职称或跨系转岗。职称的重新确认和职称转让分别按照归人学会条例[2021]11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二)加强审查监督管理。各级评价委员会设立单位要规范评价程序和严格评价纪律,强化双向激励,建立健全调查问责机制。自治区职改办公室会同有关系列(行业)单位,采取抽查、检查、复检等方式,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督管理,对不合格者进行评价。对正确行使考核权力、未能保证考核质量、违纪违规的,委员会将按照有关规定限期改正,并向全市通报。各县(区)、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和桂制办[2022]65号规定,加大对中、基层评估委员会的监督力度,规范评估行为,确保评估质量。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不能按期改正的,责令停止审查工作直至取消其审查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严格职称评审工作纪律。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处理职称评审中“说情打招呼”、“圈子评审”等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职称评审环境。各级评委会、申报人、申报单位或推荐单位、评审委员会设立单位、评审专家、职称评审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按照归人社条例[2021]第8号的规定处罚。 11规定处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职务改革管理部门现行有效政策执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归人社条例[2021]11号)扫描二维码查看:
附件:1.河池市高级评审委员会设立名单.docx
2.河池市中审委员会设立名单.docx
3.河池市初审委员会设立名单.docx
4.河池市2024年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进度及时间表.docx
5、广西及外省直属单位属地评价模板.docx
6.驻广西及其他省份中方直属单位委托审核模板.docx
7.中、初级评委会评审工作申请表.docx
河池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 年6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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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哈哈,2024年的职称评审开始了,终于可以准备申报了。这段时间得好好准备材料了,希望这次能顺利通过!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河池市的职称评审,终于等到了!7月到8月申报,时间还挺紧张的,得抓紧时间准备。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职称评审开始啦,我一直在关注这个消息,个人申报期限这么短,得提前规划好时间。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2024年河池市职称评审开始了,这个消息对我来说是个好消息,希望能借此机会提升自己的职称。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职称评审开始申报了,这段时间得好好准备,争取早日晋升到更高的职称。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河池市的职称评审,我年年都在关注,这次申报期限是7月至8月,希望今年能成功。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2024年河池市职称评审,我有些担心自己的材料准备,毕竟时间这么紧张。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职称评审开始了,对于我这种刚毕业的人来说,这是个很好的机会,希望能顺利通过。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河池市的职称评审,7月至8月申报,时间虽然紧张,但我相信只要努力,一定能成功。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职称评审又开始了,这次我一定要认真准备,争取拿到更高的职称。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河池市的职称评审,我一直很期待,现在申报开始了,我得赶紧准备材料。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2024年河池市职称评审,我决定抓住这次机会,努力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职称评审的申报开始了,这段时间得全力以赴,希望能顺利晋升。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河池市职称评审,个人申报期限为7月至8月,这段时间得好好规划,不能让机会溜走。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2024年职称评审开始了,虽然申报期限短,但我相信只要努力,一定能成功。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河池市的职称评审,对我来说是个挑战,但我愿意接受挑战,争取提升自己的职称。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职称评审申报开始了,我得抓紧时间准备,希望能顺利晋升。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河池市职称评审,7月至8月的申报期限,我一定会充分利用这段时间,争取拿到理想的职称。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2024年河池市职称评审,这是个难得的机会,我一定要好好把握,争取晋升成功。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