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沉阳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实施细则
分类:网校动态日期:2024-09-23 20:35:37人气:
和高中招生工作
实施细节
沉阳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普通高中、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等)实行全市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招生、自主招生(包括直接入场))与注册入场相结合。
1. 注册
报名工作由市招考办公室统一组织,区县(市)招考办公室和研究生院具体实施。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在本市,目前在外地读书,拟回本市继续深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或具有初中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人员(200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毕业生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登记的,须在登记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前迁移户口。申请师范学校的学生必须是200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
以下人员不得申请:高中生; 18周岁以上应届初中毕业生(2006年9月1日前出生);因患有疾病而无法完成学业、学习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等。
(二)报名方式
在我市具有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到所在区县(市)教育局向研究生院核实学籍,然后参加研究生院集体报到。户籍不在研究生院所在地区、县(市)的也可以回国。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市)招生办公室报名。户籍在本市的历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在外地就读并拟回本市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到区、县(市)招考办公室登记。 ) 户口所在地。未在本市户籍且持有本市初中毕业证书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到毕业生学校所在区、县(市)招生办报到。属于《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解决我市中心城区居民人与户籍分离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沉教委函[1990]64号)规定的杨市、北岭两个街道办事处,以及原属的东民、前民、和平三个街道办事处。于洪街并转移至沙岭街。社区及广惠、爱国、全盛、兴盛四个村;迎宾路所含红旗、世代两个社区的城镇户籍初中毕业生,可到所在区招办、所属区招办办理报名。 (杨石河原属于洪街道片区,隶属铁西区,北岭片区隶属皇姑区);铁西区大庆乡、寨家镇、大盘镇、张邑镇、高华镇户籍毕业学生可到铁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也可到于洪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户籍在铁西区新民屯镇、长滩镇、四方台镇的毕业生,可到铁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也可到辽中区招生办公室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考生享受报名所在区、县(市)相应招生政策。
2.建立候选人档案
当候选人注册时,候选人资料的创建就开始了。候选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是招生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市、区(县、市)招考办公室、研究生院建立电子档案。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名、志愿填报、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成绩(包括理化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外语听说考试成绩、体育健康考试成绩、音乐、美术、劳动等)教育成绩)、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本地课程、校本课程考试、加分及入学关怀信息。对于报考普通高中特殊人才的考生,其电子档案中还包含普通高中特殊人才的相关信息。
应届毕业生纸质档案由毕业生学校建立并封存,往届毕业生和回深南报到的考生纸质档案由区、县(市)招生办公室建立并封存。纸质档案内容主要包括《体质健康评价登记表》 《学生艺术素质评价登记表》 《沈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劳动课程考试表》、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录取加分及证明材料等。录取后,考生将收到纸质档案,其中包含并在报到时向录取学校提交录取通知书。
3、综合素质评价及体检
(一)综合素质评价
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市综合素质评价办公室和区县(市)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研究生院负责。从外地返回沉阳的应届毕业生,对就读学校负责。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政策要求,围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坚持过程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相结合,细化和完善评价。内容要求、建立档案、多重评价、跟踪记录、成绩公示充分体现学生的综合发展和个人特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各区、县(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生体检按照原国家教委1994年修订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报考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院、技工学校)烹饪、食品配制、护理、牙科技师、助产士、外事服务等专业的考生,须进行肝功能检查,并按规定提交报告。招生时应符合招生学校的要求。
4. 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的呈现
1、考试科目设置:语文、数学、外语(含听说)、物理(含实验)、化学(含实验)、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含实验)、体育健康、音乐、教育、艺术、劳动等13门课程为考试科目,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为考试科目。
2. 成绩呈现
(一)成绩呈现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90分笔试+30分听说考试),物理90分(8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化学60分(5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实验操作10分)、历史70分、伦理与法治70分、地理40分、生物40分(3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60分(30分过程评价+30分)最终评价分),总分为790分。
(2)水平呈现科目。音乐、美术、劳动科目的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的形式呈现。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成绩呈现为“通过”或“失败”。
(二)考试形式及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外语(不含听说考试)、物理(不含实验操作)、化学(不含实验操作)、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不含实验操作)9个科目考试由省组织命题,市组织统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不含听力、口语考试)、物理(不含实验操作)、化学(不含实验操作)科目实行闭卷纸笔考试;历史、伦理与法治、地理、生物(不含实验操作)科目均为开卷纸笔考试。
八年级学生毕业时,地理、生物考试与中考同时进行,成绩计入该学生次年中考总成绩。已取得本市八年级地理、生物(含实验操作)学科考试成绩的初中毕业生,不得再次报考上述学科考试。 2022年及之前取得本市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成绩的,不符合地理成绩资格。原成绩和生物成绩按原成绩的4/5倍(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计入中考总成绩; 2022年以后,已取得本市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成绩未取得的,地理成绩和生物(含实验操作)成绩将根据中考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原来的分数。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沈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深交通[2024]48号)的规定进行。
外语听说考试按照《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口语考试工作的通知》(深交通[2024]80号)规定执行。
体育和健康检查按照《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沈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的通知》(深交[2024]70号)、《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沈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终结性评价基础体能考试组织实施细则〉的通知》(深交[2024]94号)的规定进行。
对普通高中生特长进行专项素质测试,对美术(绘画)、足球项目进行全市统一测试。其他项目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实施,特殊人才工作计划另行制定。
音乐、艺术、劳动科目由市统一领导,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科目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市统一要求,指导辖区学校采用采用过程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考核。
(三)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科目考试日期为6月21日至23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四)面试及附加考试
招生学校负责组织面试和附加考试,出具面试和附加考试证明,并处理遗留问题。面试、附加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招录学校须将面试、附加考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报市招考办公室。
报考师范学校各专业的考生均需接受面试。面试标准参照原省教委1990年颁布的辽宁省中等师范学校招生面试要求,结论记为“合格”或“不合格”。师范学校各专业的面试和附加考试在考生填写申请表之前进行。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院、技工学校)的考生面试、补考的专业、内容、时间和要求,由招生学校确定,与招生计划同时公布。面试或补考不合格者,不得报考相关学校(专业)。
5. 志愿者申请表
(一)志愿者申报工作由市招考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区、县(市)招考办公室具体实施。
(二)高中招生申请共4批,分别为: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
1、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市级标准化高中。
(一)特殊人才学生:美术(绘画)项目(不含零基础)平行志愿者5人,其他项目有序志愿者3人。
(2)提前批统一招生:设1个选择。考生可向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沉阳市第二中学之一报考。
(3)目标到校学生提前审批:设置3个并行申请。考生可报考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沉阳市第二中学三所学校。
(四)统一招生(含公费招生和自费招生)和定向到校学生并行申请12个。除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沉阳市第二中学外,考生可报考本批次其他学校。
2.第二批:师范学校、国家级和省级改革(含省级、县级职教中心改造)发展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
(一)师范学校:有志愿者1名,专业志愿者1名。
(二)国家和省级改革(含省级、县级职业教育中心转型)发展模式中等职业学校:平行志愿者3名。
(3)技师学院:平行志愿者3人。
3、第三批:普通高中。
(一)特殊人才学生:艺术(绘画)项目(不含零基础)平行志愿者2人,其他项目有序志愿者2人。
(二)统一招生(包括公费招生和自费招生):并行申请6个。
4、第四批: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
(一)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平行志愿者3人。
(2)技工学校:平行志愿者3人。
5、初中起的非师范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3+2”模式),按照省招考办公室的具体要求执行。
(三)填写申请表的时间和方式:6月12日至6月16日,考生可以在线填写高中申请表。考生申请高中择校优先,必须按照招生计划规定的招生范围和条件,否则无效。参加普通高中特殊人才专项素质测试并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的考生,可以填写普通高中特殊人才申请表。其填写的学校和项目必须与通过质量专项检测的学校和项目一致,否则无效。具有国际学生身份的考生应填写具有接收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申请表,否则无效。考生必须仔细核对区、县(市)招考办公室印制的《考生报名表》上的各项信息。确认后,须由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家长)签字。签名并确认后,申请表上的信息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家长)承担责任。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考生及监护人(家长)签字的考生申请表报区、县(市)招生办公室备查。
6. 评分及结果发布
(一)评价工作由市评价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办法另行制定。
(二)中考成绩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发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单位领取成绩通知单。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区、县(市)招生办公室申请办理成绩复核手续。评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
7. 入场
招生工作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管理和组织,初中起的非师范五年制高职学校(“3+2”模式)的招生工作由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独立组织实施。招聘和考试办公室。
(一)录取原则
1、对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意愿选拔考生。报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等专业须取得B级及以上成绩(含B级),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及地方及校本课程合格,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B级及以上(含B级)。普通高中、师范学校和国家级、省级改革(含省级、县级职教中心转型)发展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设置部分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分别设立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经市教育局批准的综合高中试点学校(以下简称综合高中)自主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可以自主确定控制分数线,也可以执行本市统一的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综合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中学。市级以上传统体育学校、市级以上特殊美育学校,因组队需要,经学校申请,市招考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适当降低中考成绩要求,但不得低于综合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 65%。
2、报考普通高中【艺术(绘画)专业学生(不含零基础),提前批统一招生,提前批目标学生,统一招生(含公费招生和自费招生),招生对象】、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技工学校)考生成绩相同时(普通高中艺术(绘画)专业学生按综合成绩换算);报考普通高中特长生(不含艺术(绘画)特长生)(志向、成绩(折算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同等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同等录取条件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数学、语文、外语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三科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如果仍然相同,则同时录取。
3.普通高中招生,和平区、沉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沉北新区、苏家屯区共同组成总体招生区(简称“九区”) )。 ”)。九区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收特殊人才,统一招生面向九区招收学生;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普通高中招收本县范围内的学生。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本辖区、县(市)未完成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对未考上普通高中的考生进行补录取。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沉阳第二中学等省市直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在九区、区县(区县)招生。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本区招生。目标出勤计划以初中为基础发布。不享受达标政策的考生,不参加达标生招生。
(二)录取顺序
高中生录取顺序为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首批学校招收特殊人才、统一招生提前批生、定向生提前批、统一招生(含公费招生和自费招生)和定向生。第二批录取顺序为师范学校、国家级和省级改革(含省级、县级职教中心转型)发展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第三批学校按特长生顺序招生,统一招生(含公费招生和自费招生)。第四批按照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顺序录取。
(三)准入(备案)办法
1.沉阳市第一中学航空实验班、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海军航空实验班。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沉阳一中航空实验班、大连第二十三中学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男性初中毕业生。空军、海军飞行员招录机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空军、海军飞行员招考机构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航空实验班实行提前录取,已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2、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市级标准化高中。
(一)特殊人才学生:艺术(绘画)项目(不含零基础)以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专项素质考试成绩折算的综合成绩为依据,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写的志愿顺序,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其他项目将根据考生偏好顺序折算的综合成绩、文化课测试成绩和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按照“择优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招生时,如第一志愿招生人数不足,则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名额不足的,按照择优录取第三志愿的原则。对于尚未完成招生控制分数线的优秀人才,公办学校转入学校年度公费统一招生计划,民办学校转入学校年度自费统一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办法由招生学校制定。各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须经区、县(市)教育局批准,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在招生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2)统一录取提前审批: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写的意愿,择优录取。招生计划。
(3)对有目标指标的到校学生提前审批: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写的优先顺序并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沉阳二中录取目标学生时,将低于学校公费招生录取分数线20分钟内录取。各初中未完成目标学生将在区内优先录取。若已完成招聘但未完成区统一招聘的,将转入九区统一招聘。
(四)统一招生(含公费招生和自费招生)和定向生: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先后顺序由考生填写志愿,并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对于达到目标的学生,没有单独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所有未完成招生目标的初中生计划将被取消。
3、第二批:师范学校、国家级和省级改革(含省级、县级职教中心改造)发展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
(一)师范院校:在通过各专业面试和专业附加考试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根据考生意愿择优录取,并按招生计划录取。未进行肝功能检查或肝功能检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英语、学前教育(双语)、音乐教育(双语)、艺术教育(双语)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单科英语。
(2)国家和省级改革(含省、县级职教中心转型)发展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报到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方案为择优录取。有面试和附加考试要求的,必须通过面试和附加考试。
(3)技师学院: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写的志愿顺序,按照成绩择优招生计划。
4、第三批:普通高中。
(一)特殊人才学生:艺术(绘画)项目(不含零基础)以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专项素质考试成绩折算的综合成绩为依据,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写的志愿顺序,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其他项目则根据考生志愿排序、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专项素质考试成绩折算的综合成绩,按照“择优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对于尚未完成招生控制分数线的优秀人才,公办学校转入学校年度公费统一招生计划,民办学校转入学校年度自费统一招生计划。
(二)统一招生(含公费招生和自费招生):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填写的志愿顺序由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5、第四批: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
(一)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报考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招生计划。有面试和附加考试要求的,必须通过面试和附加考试。
(2)技工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写的志愿顺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将组织补充申请、补充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注册办法另行制定。
6、实行现场局域网准入。利用计算机局域网处理各种数据信息并打印批准录取的新生名单。招生学校在招生现场审核考生的录取材料,完成录取工作,并根据录取结果印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须加盖招生学校公章或录取专用章,否则无效。
7、已录取新生未经同意两周内不报到的,可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招生学校须在学校报到截止后一周内将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名单报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招生学校应对新生进行全面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招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八、加分及录取考虑
1、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院、技工学校),按考生意愿录取。
3、符合《关于做好辽宁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优待工作的通知》(辽公政[2024]25号)规定的公安英雄模范子女申请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入学,录取扣分20分;因公殉职的,一级至四级公安民警因公致残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院、技工学校)的子女,按10-10分录取点减少。
4、司法行政机关英雄模范子女符合《关于做好辽宁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优待工作的通知》(料四发[2024]9号)规定申请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的,其录取分数将减少20分;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司法行政机关因公致残一级至四级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院、技工学校),录取标准为:减少10分。
6、援藏援疆干部、人才子女(需包括援藏援疆期间符合《辽宁省援藏援疆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援藏援疆教师)、归国留学人员、归侨子女、华侨、台胞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按10分考虑录取。
申请加分及办理入学资格的处理时间为6月5日至6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符合优待政策的军人子女,由军人提出申请,并经军人所在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认可并发证。申请在部队内公示后,报沉阳警备区政治办公室审核汇总。其中,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四级伤残军人子女应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对符合优待政策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收集信息,在单位内公示,并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工室审核总结。沉阳警备区政治工作办公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分别将整理后的名单报送市征兵考试办公室。
其他有加分和录取要求的考生,应填写《沈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登记表》,持证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到主管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其中,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雄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子女、因公致残的公安一至四级民警子女等。值班到市公安局;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或者因公致残的第一级至四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的子女,到市司法局;见义勇为者的子女、因见义勇为而死亡、致残者的子女,到市委政法委;他们列入中共中央组织部计划,辽宁省委组织部选派援藏援疆干部子女送到中共中央组织部市委;符合《辽宁省援藏援疆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援藏援疆教师子女(身份须经省教育厅认可)送到市教育局;归国留学人员、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应到各区、县(市)侨务办公室办理。各区、县(市)侨务办公室负责送市侨务办公室;台湾同胞子女应到市台联办理审核手续。审核合格后,报区县(市)招考办公室审核。区县(市)招考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应聘者相应项目录入应聘者电子档案,并将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件及《沈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登记表》载入应聘者纸质档案。将加分和录取名单提交给市招生办公室。
市招考办公室统一公布全市获得加分并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为7天。研究生院须同时公布本校所有获得上述加分并取得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
用户评论
终于等到了,2024年的初中生们有福了!沉阳市的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细则出来啦,看看有哪些变化,希望对孩子们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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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实施细则里提到的报名时间和流程真详细,对家长和学生来说都是个福音啊。希望考试内容也能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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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阳市的招生政策年年都在变,今年又是怎样的一波操作呢?期待细则里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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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这个时候都是家长和学生最紧张的时候,希望这次的细则能让我们少些担忧,多些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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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这次的考试难度有所调整,不知道这对孩子们来说是好是坏。希望细则能给出明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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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里提到的综合素质评价,感觉挺有新意的。不知道在实际操作中会怎样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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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家长,最关心的还是升学率的问题。希望细则里能给出一些具体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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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的初中生们,你们准备好了吗?细则一出,就意味着新一轮的备战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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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里提到的高中学段报名,不知道是不是意味着初中毕业就可以直接报名了?期待官方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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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实施细则一出,家长们都开始紧张起来,毕竟关系到孩子的未来。希望政策能更加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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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里提到的加分项目,不知道对那些特长生来说是不是有更多的机会?期待细则的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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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都有新的招生政策,但希望这些政策能真正为学生减负,而不是增加他们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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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阳市的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实施细则一出,家长们都开始忙碌起来,希望孩子们能顺利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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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的细则里,对民办高中的招生政策有特别说明,不知道这对民办教育会有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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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里提到的面试环节,不知道会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出怎样的要求?期待细则的详细解读。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2024年的初中生们,你们准备好了吗?细则一出,又是一个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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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里提到的招生录取规则,感觉挺复杂的。希望家长和学生都能看懂,顺利通过考试。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这次的细则里,对中考体育考试也有了新的规定,不知道孩子们会怎样应对。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细则一出,家长们就开始各种讨论,希望这次的细则能带给孩子们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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