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
分类:网校动态日期:2024-09-22 08:50:51人气: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0号于2023年1月31日发布,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草专卖管理,保障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家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及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条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运输许可制度。
第四条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烟草专卖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工作。接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部门领导为主体。
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海关、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配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第二章烟草专卖监督管理
第五条地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
(二)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三)负责烟草专卖许可证、运输许可证等证件的审核、发放和管理;
(四)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五)承办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地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违法案件当事人以及与违法案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二)检查违法案件当事人生产、销售、储存烟草专品的场所和运输工具,对违法案件当事人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的烟草专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法律;
(四)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对车站、机场、码头、港口、道路等场所涉嫌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被调查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拒绝、阻碍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
第七条依法扣押的烟草专卖品,自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发出通知、公告等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找不到当事人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变卖等措施。采取处置措施,变卖所得上缴国库。
第八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诚信机构。
利用管理系统将失信信息依法纳入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予以公开;将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加强监督管理。
第九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劝阻青少年吸烟,检查监督烟草制品经营者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情况,组织和参与禁止吸烟的公益活动。中小学生禁止吸烟。
第十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律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过失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过培训、考核,取得执法资格。依法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为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对涉嫌违反烟草专卖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投诉、举报,烟草专卖、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受理,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并对它们保密;对查实属实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奖励。
第三章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十二条依法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第十三条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由设区的市、县(市、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颁发。
第十四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范围、经营地点和有效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烟草专卖许可证持有人应当将烟草专卖许可证正本置于经营场所的显着位置。
第十五条禁止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禁止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四章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
第十六条卷烟、雪茄烟、包装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批准登记,不得生产、销售。
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包装烟丝等烟草制品。
禁止为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生产、运输、储存提供条件和便利;禁止为生产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提供专用烟草机械、注册商标、原材料、辅料。
第十七条涉嫌假冒伪劣烟草制品需要鉴定检验的,法定烟草质量检验机构应当进行鉴定检验,并出具鉴定检验报告。
第十八条烟草制品应当标注烟草专卖追溯标识,并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管。
禁止伪造、冒用、倒卖、涂改、损毁烟草专卖追溯标识。
第十九条禁止销售专供出口的烟草制品、转口的烟草制品、无标签的境外烟草制品以及其他非法流入国内市场的烟草制品。
第二十条烟草零售经营者不得为其他烟草零售经营者提供烟草制品货源。
第二十一条禁止为非法烟草制品经营提供储存场所。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用机械、卷烟纸、滤嘴棒、卷烟丝束。
报废、非法组装的烟草专用机械、劣质卷烟纸、滤嘴棒、烟丝及下脚料的淘汰,由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处理。
第二十三条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难以确定是否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烟草制品经销商应在显着位置张贴标志,注明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
第二十四条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销售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烟草制品。
除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的企业外,禁止通过互联网销售烟草专卖品。
第五章烟草专卖品运输
第二十五条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市、设区的县(市)的交通
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运输许可证;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证运输:
(一)使用复制、变造、伪造、变造的运输许可证或者重复使用运输许可证的;
(二)运输许可证核定的转入、转出单位、交割地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超过运输许可证核定的数量、范围或者有效期的;
(四)未取得运输许可运输、储存且无法提供当地有效进货证明的烟草特种产品的;
(五)货物未附有运输许可证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境外邮寄、异地携带以及个人携带烟草制品的限额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逾期不改正的,可以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被调查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拒绝配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持有人未将烟草专卖许可证原件置于经营场所显着位置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伪造、冒用、倒卖、涂改、损毁烟草专卖追溯标识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烟草零售经营者为其他烟草零售经营者提供烟草制品货源,且每次销售卷烟、雪茄烟数量不足五十支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明知或者应当知道非法交易烟草制品并为其提供存放场所的;
(六)其他违反烟草专卖行政秩序,情节严重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专供出口的烟草制品、复出口的烟草制品、无标识的境外烟草制品以及其他非法流入国内市场的烟草制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烟草专卖行政主管人员。该部门还没有
收集并销毁。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或者烟草制品经营者未在显着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标志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下的罚款;50%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外,涉案烟草制品可以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收购,并处收购价格按照烟草制品的市场批发价格执行。百分之七十计算:
(一)未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
(二)未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经营者从事烟草零售
企业经营者提供烟草制品;
(三)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外采购商品的;
(四)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经营者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第三十三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用户评论
看了这个管理办法,感觉江苏省对烟草的管理真的严格了很多,这样对我们这些非烟民来说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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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的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确实有进步,但我觉得对于烟民来说,可能还是有些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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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管理办法太好了,我早就觉得应该对烟草行业加强监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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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的烟草专卖管理办法,我倒是觉得有点过于严厉了,烟草这东西,关键还是在于个人自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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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的烟草专卖管理办法,我觉得还是有点过头了,这样会不会对烟民造成很大的困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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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管理办法,我给满分,江苏省的做法值得点赞。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江苏省的烟草专卖管理办法,我觉得还是有些过激了,应该有更多的理解和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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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的烟草专卖管理办法,我觉得还是不错的,希望其他省份也能学习一下。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看了江苏省的烟草专卖管理办法,我觉得对未成年人保护做得很好,值得推广。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江苏省的烟草专卖管理办法,我觉得还是太过于严格了,这样对烟民来说,生活会不会变得不方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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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的烟草专卖管理办法,我觉得还是挺有必要的,毕竟烟草对健康的危害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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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的烟草专卖管理办法,我倒是觉得有点过于死板了,应该有更多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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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管理办法,我觉得对于控制烟草销售还是有很大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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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的烟草专卖管理办法,我觉得还是有些过于严格了,对烟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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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的烟草专卖管理办法,我觉得是时候加强烟草管理了,这样对公共健康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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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管理办法,我给点个赞,希望其他省份也能学习一下江苏省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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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的烟草专卖管理办法,我觉得还是有些过于严厉了,对烟民的生活影响很大。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江苏省的烟草专卖管理办法,我觉得是时候加强烟草管理了,这样对公共健康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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