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必读!梅州普通中小学招生政策将有新变化

分类:网校动态日期:2024-09-18 18:20:57人气:


《意见》,建议2020年起,我市全面取消各类特殊人才招生;对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一律实行电脑随机抽签录取; 2020年起,对初一学生按照初中学习成绩实行。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改革;从2020年录取的初一学生开始,普通高中的名额分配和招生不再设置“限制性”分数线;加快取消大班指标,确保到2020年、2021年秋季,取消义务教育学校56人以上大班规模,并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减少超过省级标准的大班规模。到2021年秋季,普通高中56人以上大班制将全面取消。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征求意见稿》的全文吧!

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学校:

为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秩序,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努力保障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现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以下实施建议。

一、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

(一)落实以县为主体的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义务教育实施和管理的主体,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每年定期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及时妥善处理全区义务教育招生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要加快解决县城、中心镇等地区学额紧缺问题,不断增加学额供给,切实保障合格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市属学校义务教育的招生和招生工作,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二)坚持就近入学,不参加考试。就近大学免试录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的基本录取制度。各公办、民办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免费义务教育的规定。小学一般采取按地点录取的方式,初中一般采取按地点录取的方式,直接入小学,或电脑分配抽签的方式。如果实行直录取,直录取的初中和小学必须按照强弱结合的原则合理分配,确保录取机会公平。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者与社会机构合作等方式提前选拔或者专门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种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科研活动、培训成果或者证书作为招生依据或者参考。坚决纠正公办、民办学校依靠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招生、招收学生的行为提前、违规争夺生源,坚决防止影响生源地招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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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分区招生、就近招生”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学生数量、学校分布、办学规模、交通条件等因素,采用单校分区(直接录取)或直接录取。通过多校划区等方式,对每所公立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区域,保证各区域教育资源的大致平衡。对学校原招生范围进行重大调整时,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认真论证,提前公告。面积确定后,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在批准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范围内招生。原则上以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为主。

(四)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规模、办学条件和省级定额标准,科学确定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于招生前1周向社会公布进程开始。严禁超出计划招生范围招生。严格控制大班额学校、大学校招生计划,确保现有大班额学校在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淘汰。 2020年起,全面取消各类特殊人才招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审批各阶段学校特殊人才招生计划。义务教育。市立中小学的招生计划须按程序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五)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批准区域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市属民办学校义务教育的招生和招生工作,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完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公告的登记管理办法,统一规范学生报考民办学校的方式和渠道。 2020年起,凡报考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均实行电脑随机抽签录取。办学层次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应当首先通过直接录取或电脑抽签方式招收自愿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其余招生计划开放报名,实行电脑随机抽签。本市统一制定民办学校义务教育计算机随机摇号招生实施办法或方案,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必须全程录像,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等应当全程录像。受邀监督整个过程。各县(市、区)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招生办法,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六)建立招生预警机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人口信息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人口信息预测分析。适龄人口变化趋势,建立健全学历预警机制。对适龄儿童需求持续增长、名额供应紧张的地区和学校,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根据需要及时调整招生政策,科学制定学位分配办法和生源分配办法。及时通过官网、官方微信和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提醒,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扩大宣传,合理引导家长期望。鼓励各县(市、区)探索开发电子招生地图,便于实时分析判断各学区学位供给动态变化,方便学生家长方便查询招生范围和学位供给各学校的信息。

(七)依法保障学生入学权利。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确需延期入学、休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政府。各县(市、区)要严格履行控制辍学、保障就学的法律责任,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落实劝学、报到、书面报告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八)简化证明材料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坚持“确有必要、严格把关、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原则,合理设置招生认证事项,全面清理核实已设立并要求学生提供的各类入学证明材料,实行清单化管理。可以通过法定许可、法律文件、书面通知和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部门间核查、网上核查等方式办理的认证事项,可以用其他材料覆盖或者替代,发证单位不得调查经核实,或者不符合需要的情况,原则上应全部取消。严禁各地、学校随意添加证明项目和材料,疏通群众服务痛点,疏通服务群众的“肠梗阻”。对延期就医证明、台胞子女入院证明、省明确要求取消的看护入院证明,要及时更新服务指引,防止出现管理服务真空。

二、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一)推进招生录取模式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强中考改革研究,不断完善招生模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省部署,我市从2020年起对初一年级新生实施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的招生办法改革。

(二)完善自主招生方式。要坚持阳光招生,加强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确保招生规范有序、公开透明。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可有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自主招生针对的是具有创新潜力和学科特长的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专业类型的招生纳入自主招生范围。招生学校必须主动提前公开已向主管部门备案的自主招生计划(包括招生范围、计划、标准、方法和程序等),并根据招生计划、学生情况进行自主招生。学术水平测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主动公开各方面自主招生和录取结果。

家长必读!梅州普通中小学招生政策将有新变化

(三)落实指标达校政策。认真落实对校政策要求。优质普通高中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主要根据初中学生数量,直接分配给本地区初中(含民办学校),并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地区适当分配。以初中为重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初中教育质量整体提高。名额分配和招生的招生方式采取分批次、单独招生的方式。原则上不允许出现“限制性”得分线。从2020年入学的初一学生开始,普通高中的名额分配和招生不再设置“限制性”分数线。

(四)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各县(市、区)要根据省指导招生任务,综合考虑普通高中规模、办学条件和初中毕业生情况,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得超额招生。省定班定额标准。公办、民办高中按照批准机关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办法同时招生。严禁违规竞争生源、“夹击”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等行为。公立、私立普通高中从批准的地方招生,原则上不得跨地市招生。规范落实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加分政策。完善落实本地区农民工子女和港澳人员子女参加中考的相关政策。

三、保障特殊群体接受教育的权利

(一)保障流动儿童入学权利。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国家“两个要点、两个包含”要求,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立义务教育学校的比例,提高使用率以居住证为依据主要根据流动儿童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流动儿童入学。如果公办学校名额不足,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流动儿童到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的地方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对流动儿童实行积分入学的,要合理设置积分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都能入学。持有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省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欢迎入学、平等相待、入学入学”的原则就近”,平等享受当地与流动儿童入学相关的政策和基础教育公共服务。

(二)加强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重点保障无人监管、辍学等农村留守儿童就学,加强对留守儿童就学情况的监测。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就学情况,控制辍学、保学。落实控制辍学、保障教育责任,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记入学籍系统,准确掌握留守儿童在校信息。要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中小学、村(居)委会通过电话沟通、家访等方式,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一一核实。做好不在校适龄学生返校工作。

(三)保障贫困家庭儿童入学。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会同财政、扶贫、民政等部门,对已户籍登记家庭的经济困难家庭子女进行登记(包括有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未户籍登记的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农村经济困难学生等)作为教育精准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困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一户一案一生”的原则,制定帮教计划,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护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顺利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义务教育的实现有保障。

(五)做好普通高中残疾人招生招生工作。各特殊教育学校要结合实际,设法增加或扩大高中生招生规模,让自愿完成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接受适当的高中教育。市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普通残疾人高中应当面向全市招生;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普通残疾人高中应当面向全县(市、区)招生。普通高中必须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到本班学习,不得以残疾为由拒绝入学。招生、考试机构应当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提供合理便利。

(六)落实各项教育优惠政策。各县(市、区)要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教育优惠政策,妥善安置烈士子女、合格军人子女、公安英雄子女、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其职责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执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高素质人才子女、台胞子女、华侨子女、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等,进一步优化细化简化招生程序,简化招生流程要求,落实各项教育优惠政策。

四、加强新生招生管理

家长必读!梅州普通中小学招生政策将有新变化

(一)加强学生班级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衡编班,严禁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长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奥”班、国际班为名的变相重点班。义务教育学校在组织班级时,必须严格按照省标准班级名额要求,以及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的原则和各班男女学生分配的随机性原则、均衡分配各班教师,不得根据学生成绩来组织。不得为班级安排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普通高中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和学生选课合理安排课程和班级,科学制定选课导课和课程实施方案,保证课程与年级的平衡和学科学习的连贯性。

(二)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学校应当自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其中,无法入学的重度残疾学生,由负责家庭教育的学校为其确定学籍。学校要严格执行“一人一报、学籍随人”的学籍管理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创建学籍,不得重复创建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未经学校批准,未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注册的,不予授予学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学籍管理的核查,及时查处学籍建立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严禁“学生分离”现象发生。身份”和“双重学生身份”。

五、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一)完善招生政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管理,制定健全中小学招生政策和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时间。形式,优化招生流程,压实工作责任。 2020年4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制定出台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的具体实施办法,指导辖区内普通中小学按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方式向社会公开,并报我局备案。教育部门要会同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房地产开发商打着“名校”、“学位”旗号进行虚假营销行为加强管理。加强宣传引导和风险分析,制定健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新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快速安全处理突发事件,确保招生顺利有序、和谐稳定。

(二)优化资源均衡配置。各县(市、区)要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人口政策调整和教育现代化的需要,根据城乡人口流动和适龄人口合理规划中小学布局适应地区变化,有序推进学校规划。确保学位供给充足。加快淘汰大班规模,确保到2020年秋季,淘汰义务教育学校56人以上大班,并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压减超过省级标准的大班规模;到2021年秋季,普通高中彻底取消56人以上大班。对民办义务教育学生比例较高的,要采取措施,积极扩大公共教育资源,坚决防止政府将组织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统筹城乡教师配置,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招”管理改革,着力解决中小学教师“县管校招”管理改革问题。解决农村师资结构性短缺、城镇师资不足问题,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学区管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普通高中高质量、特色发展,力争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

(三)推进招生信息化建设。各县(市、区)要积极推进“互联网+招生”建设,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建设中小学招生服务平台,推动中小学开放化、规范化、规范化、信息化招生工作确保2020年2019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统一报名、电脑随机抽签等功能。按照“让信息多出行、让群众少跑腿”的要求,采取可信身份认证、电子证书、部门内部信息互通、跨部门信息共享等措施,实现招生信息、学生学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数据的有效对接,简化和优化了入学注册、材料审核和资格审查流程,提高了普通中小学招生管理的信息化应用水平。

(五)深化违规招生管理。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招生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招生招生监督工作机制,主动公布招生咨询办法、投诉举报热线和电子邮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化解矛盾。建立违规行为举报机制和举报制度,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健全招生违规行为查处问责机制。各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校招生工作纳入责任检查日常监管范围,对辖区内招生政策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导,严肃查处违反教育部“十不准”和省教育厅“六项规定”等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以及扰乱中小学招生秩序、单位和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令主管人员处理。部门审查、减少招生计划等处罚措施。依法查处以在家学习、接受“民办学校”、“读经班”等培训代替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的行为。

用户评论

几妆痕

哎呀,这招生政策一变,家长们可要忙活了。我家孩子刚好要上初中,希望新政策能更公平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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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秋风

新政策好啊,听说要增加摇号环节,这样就不会那么紧张了,希望真的能减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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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心锁爱

梅州的中小学招生政策变化太大了吧,我家孩子本来已经报名了,这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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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在键盘上的泪

家长们别慌,新政策虽然变化大,但都是为了孩子们好啊。关键是要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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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海

摇号这个政策真不错,至少不会让有钱人的孩子全占了名额,希望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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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樱凉

这新政策一出,我听说还有学区房的概念,真是让人头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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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梅西

我支持新政策,尤其是对农村孩子更有利。希望梅州的教育资源能更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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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朽暖栀

新政策下的招生考试难度会增加吧?我家孩子成绩一般,不知道能不能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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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妓就计

家长们别担心,新政策下也会有相应的辅导和培训,只要用心,孩子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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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巷

政策变了,我们这些在外地工作的家长怎么办?能不能让孩子回梅州读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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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我一人

新政策下,我要赶紧研究一下,看看怎么给孩子报名最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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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锁感觉

听说新政策对特长生有更多优惠政策,我家孩子喜欢画画,不知道能不能抓住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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棃海

政策变化太大,担心学校的师资力量跟不上,这对孩子的教育质量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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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落了♂自己·

新政策虽然好,但实施起来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能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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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倥絔

家长朋友们,大家要团结起来,共同关注新政策,争取孩子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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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

新政策下的招生政策,希望家长们能够理性对待,不要给孩子太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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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剩余

梅州的教育改革真是让人期待,希望新政策能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到优质教育。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忘故

新政策实施后,我家孩子可能会转学到梅州,希望学校能接收。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一生只盼一人

新政策下的招生,希望家长们能够互相帮助,共同为孩子的未来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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