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樱花国际日语与16岁以下学生签约,无学校许可仍进行高考培训
分类:网校动态日期:2024-08-31 11:47:36人气: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合肥樱花国际日语此前多次被指“退费难”,而这家成立12年多的培训机构,在未获得资格证的情况下,仍在提供高考日语培训。学校执照。
家长的退款要求最初被拒绝
2020年9月,吴老师为刚升入高中的女儿报名了合肥市包河区一家名为“樱花国际日语”的培训机构的日语课程。 “我当时就看到他们的广告,说把高考改成日语可以提高我的成绩。”吴老师回忆,“我本来准备报考日语课程参加高考,然后被工作人员推荐去参加日语N2课程。教材共8本,学费17900元。 ”
接下来的近三年时间,由于种种原因,吴老师没有完成女儿报名的一半课程,只学了8本教材中的3本。 2023年7月,由于女儿高考后即将进入大学,未来没有继续上课的打算,吴老师向合肥樱花国际日语提出退还剩余学费。
“一开始,工作人员让我等一下,要报备,按程序办理,相关负责人并没有与我会面。后来,他们直接告诉我,一分钱都不退。”吴老师告诉记者。
双方合同由16岁以下学生签订
吴老师的退款申请为何被培训机构直接拒绝?原来,在合肥樱花国际日语公司向吴老师提交的一份学生注册合同中,第十五条规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除注册费200元和软件激活费200元外, 1500不予退还,其他部分学费7天后可退还,不予办理退款。”
但记者注意到,签署日期为2020年9月29日的合同的人并非吴先生,而是其当时未满16岁的女儿。
吴老师不同意这份学生注册合同。 “我报名的时候并没有告诉我要签合同。培训机构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让我女儿签了合同,签的时候我也不在场。结果我现在要求退款,他们拿出了‘合同’。”吴老师说道。经询问,吴老师的女儿表示,合肥樱花国际日语的工作人员告诉她,上完第一堂课后要签订合同。她当时并没有仔细阅读具体内容,现在也记不清了。
律师:如果父母不认可该合同,该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学生在父母在场且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安徽王良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鹏飞表示,如果父母不认可该合同,该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效力。
王鹏飞告诉记者,8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此时,未成年人可以签订纯盈利性的合同,比如作为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其他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如果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则合同无效。”王鹏飞说道。
王鹏飞向记者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获取纯粹利益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表人同意或者追认后生效。相对人可以催促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追认决定。法定代表人未作出陈述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并应当以通知方式撤销。
历时9个月终于收到退款
今年3月初,在吴老师多次要求退款后,吴老师的爱人与合肥樱花国际日本语学校签署了退学申请表。具体退款金额为11000元,但未注明退款具体时间。 “对方说三个月内退还费用。”吴老师告诉记者。最终,吴老师于4月10日收到培训机构退款11000元。
在吴老师收到培训机构退款之前,记者曾两次前往合肥樱花国际日语位于包河万达写字楼7号楼9楼的教学地点。对于吴老师反映的“退款难”问题,培训机构前台工作人员两次表示相关负责人正在出差,而其他人则不太了解吴老师的情况,无法解答。接受采访。
此前该机构曾多次被指“退费难”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包括吴老师反映的情况在内,这家名为“樱花国际日语”的培训机构多次被指“退费难”。
2015年6月,市场之星报道了大学生小雪(化名)的经历,标题为《16000元学日语 不学遭遇“退费难”》。当时,合肥樱花国际日本语学校的工作人员告诉小雪,1.6万元的学费可以分期支付,只需支付20%的首付。随后,在工作人员的要求下,小雪办理了分期付款手续,也就是申请了一张信用卡。培训机构从卡上转钱,小雪每个月定期还钱。
小雪参加了体验班后,因故决定不再继续学习。但此时,工作人员通知他,学费无法全额退还。每个班级必须按年级收费。算上信用卡手续费,总共5300多元。
2019年7月,另有媒体报道称,樱花国际日语学院的学生遇到“退费困难”,标题为《学生投诉按合同提出转学却被拒》。报道提到,合肥一名大学生花费3.5万元在合肥樱花国际日语学校报名。培训机构在合同中承诺,培训期间,大学生可以出国留学。 2019年5月,该学生申请转学到上海,但被培训机构以“内部规定”为由拒绝。由于他还有价值7000元的课程没有学完,他提出退款,却被“合同规定”拒绝。
成立已有十余年,至今仍无办学许可证。
记者发现,此前有关合肥樱花国际日语“退费难”的报道中提到该培训机构不具备办学资质。
采访中,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管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了解,合肥日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提供“高考以日语代替英语”的相关培训,并且这种行为必须得到学校的批准。有了许可证才能体现在允许的经营范围内。随后,包河区教育体育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教育部门从未向他颁发过学校许可证。
用户评论
合肥樱花国际日语这么做,真是让人不敢苟同啊。16岁以下的学生本应在学校接受正规教育,高考培训还是应该有学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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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所学校太商业化了,不顾学生的成长规律,这种行为实在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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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培训很重要,但年纪这么小就签合同,是不是有点操之过急了?希望相关部门能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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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都希望孩子能有个好未来,但这样做法会不会给孩子太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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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樱花国际日语的做法,真是让人寒心,希望其他学校能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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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以下的学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这样做真的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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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所学校的行为,无疑是在剥夺孩子的童年,家长应该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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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这所学校很多家长都给孩子报名了,难道大家都不关心孩子的成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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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培训固然重要,但学校还是应该尊重学生的意愿和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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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以下学生签约,无学校许可,这所学校是不是太大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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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为这些孩子感到惋惜,年纪轻轻就被迫接受高考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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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樱花国际日语的做法,是不是在利用家长的焦虑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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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介入调查,还孩子一个公平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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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该以学生为中心,而不是以高考成绩为唯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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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所学校的行为,让人对教育行业产生了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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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朋友们,我们是不是应该更加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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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樱花国际日语的做法,实在让人无法接受,希望相关部门能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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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做法,对孩子的发展不利,学校应该承担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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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以下的学生,应该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去探索世界,而不是被束缚在高考的框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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